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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推荐免试办法 来源:河南师范大学 2010-09-03 相关院校:河南师范大学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为了做好201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保证接收的免试研究生质量,使得免试生接收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业务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所学必修课程的成绩一般应为优,其它课程的成绩应达到良好;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3.思维敏捷,思路清晰,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接收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必须获得其所在高校相应类型的推荐免试资格(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资格只能申请专业学位相关领域的复试)。
二、接收名额及学生来源
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及各专业师资力量,同时为统考生留下足够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每专业可接收2-3名免试生,最多不得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30%。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接收人数由研究生学院掌握,每个方向原则上不超过1人。免试生既可以是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是外校应届本科生,鼓励各专业接收其它院校应届本科生,充分动员本校推免生报考我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专业接收免试生名额不限,招生指标由研究生学院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调配。各学院应采取各种措施,响应国家对研究生招生结构调整的精神,动员、鼓励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生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接收免试生的程序
1.申请免试的应届本科生本人写出申请书(下载地址:http://yjsc.htu.cn/Fuploadfile/2008-9/免试申请表.doc),然后将申请书交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在送交申请书的同时,附送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有关获奖证书和履历材料。接收免试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9日18:00。
2.接收免试生的学院在接到申请书后,组织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评议,提出拟接收免试生的名单,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学院,并领取复试记录,然后按照复试要求进行复试,最后将复试通过者名单于10月25日前报研究生学院。参加复试的免试生自行到河南师范大学医院体检(带照片一张,体检费30元)。
3.研究生学院接到各学院报送的拟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后,对每一个申请者报送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复试、材料审核和体检均合格者作为拟录取免试生,并通过各学院通知本人,同时研究生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在网站上公示。
4.复试后拟录取的免试生,按全国规定的研究生报名时间,到有关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将有关材料寄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复试未录取的可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四、本通知中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者,以上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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