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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吉林财经大学 2023-06-08 相关院校:吉林财经大学
一、组织关系接转
1.党组织关系接转
2023级研究生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需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转入党组织关系(为避免跨省市转接出现异常情况,建议在系统里转出时打印自动生成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盖章),并在入学后根据录取学院要求上交纸质介绍信和组织档案。
接转单位党组织名称:非吉林省及大学系统的考生,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搜索转入“中共吉林财经大学委员会”;省内大学毕业生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转入录取学院学生党支部(具体支部名称请联系所在学院,见下表)。
学院党组织 | 联系电话 |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委员会 | 0431-84539320 |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委员会 | 0431-84539360 |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 0431-84539380 |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 0431-84539562 |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 0431-84539420 |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 0431-84539475 |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 0431-84539440 |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 0431-84639580 |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亚泰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 0431-84539400 |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 0431-84539340 |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 0431-84539520 |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 0431-84539500 |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 0431-84539560 |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应用数学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 0431-84539540 |
需要注意的是,网转组织关系时、组织档案封面上需要标注清楚学生的录取学院,如“吉林财经大学 税务学院”。
2.团组织关系接转
在“网上共青团 智慧团建”系统中直接转至录取学院,系统中可以找到录取学院的具体名称或直接输入录取学院名称,如“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团员证需封存在学生档案中一并调档(也可自带),连同该生的转接介绍信自带到校。
校团委联系电话:0431-84539122
二、户口迁移
1.2023级研究生新生中户口已经在本市的新生、定向就业新生无需迁移户口;
2.2023级研究生新生中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户口仍在校的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报到后去安全保卫处转户口;
3.上述两种情形之外的新生,可自愿迁移户口。迁移户口请注意以下事项:
(1)迁移地址:吉林财经大学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上姓名及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三者须完全一致,曾用名不能代替姓名使用,否则不能落户。户口迁移证须打印且字迹清晰,所有项目不得涂改,不得手写,涂改后盖章无效。“户口专用”公章须完整清晰;
(3)需迁移户口的新生在报到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户口迁移,入学后一般不再受理学生个人迁移户口。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为A4规格,身份证需将两面印在同一页),二寸白底免冠照片一张;在迁移证页面空白处标注上【父亲、母亲姓名、身份证号;学生本人身高、血型。(铅笔填写)】
安全保卫处(户籍管理)联系电话:0431-84539276
三、档案接转
全日制非定向新生入学时需提交全部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原件。档案可由原单位于学生报到前转至所在学院或本人报到时提交,如果档案转递请务必用EMS方式邮寄。档案需密封完好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不得私自拆启,已拆启档案不予接收。报到后2周内仍未转至我校的新生档案不予接收。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
学校研招办不接收任何新生档案,为避免遗失,请按照各学院档案接收人信息进行邮寄。请在档案袋上标明吉林财经大学××学院硕士档案以及姓名和报考的专业。
非我校录取考生档案不予接收。
档案接收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吉林财经大学XX学院
邮 编: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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