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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东北电力大学 2023-06-09 相关院校:东北电力大学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东北电力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东电研发[2019]13号)的规定,为拓宽博士生招生渠道,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现针对2022级非定向全日制优秀硕士研究生开展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及人数
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可招收硕博连读生,招生人数应不超过本学科当年招生人数的50%。
二、招生原则
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应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的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4)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6)符合所申报学科提出的其他条件。
(7)符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四、选拔程序
(1)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人硕士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
(3)培养单位按照《东北电力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并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4)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定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5)具备推荐资格的研究生选报博士指导教师。
(6)培养单位将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及其博士指导教师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时间安排
(1)2023年6月30日之前,培养单位将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材料包括:东北电力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及注册页);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均须复印);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本硕阶段所获奖励及取得学术成果等其它材料复印件。
(2)2023年7月7日之前,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各培养单位推荐的硕博连读生的材料和考核结果;
(3)2023年7月9日,研究生院招生办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石313
联系人:郎老师
联系方式:0432-64806432;dbdl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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