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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大连医科大学 2023-04-07 相关院校:大连医科大学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第一批次)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次复试时间
拟于4月8-10日开展,复试具体时间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相关二级学院网站及相应调剂QQ工作群通知。
相关二级学院网站及相应调剂QQ工作群详见官网: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864.htm
二、第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第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名单见《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一)》(附件1)。“000不区分院系所”中:“100201内科学”、“100210外科学”、“100212眼科学”考生在附属第二医院复试;“100202儿科学”、“100204神经病学”、“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11妇产科学”、“100214肿瘤学”、“100217麻醉学”、“1002Z1重症医学”考生在附属第一医院复试。
三、考生复试材料上传要求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大连医科大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由考生本人档案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即行政公章和党组织章均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本人所在学校盖有钢印或红色公章的学生证;自愿提供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如学术论文等);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
(二)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大连医科大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由考生本人档案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即行政公章和党组织章均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自愿提供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如学术论文等);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考生及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考生
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四)其他事宜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或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考生毕业证原件用于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可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但复印件须由毕业证书收取部门做以说明并加盖公章;如考生无法提供学生证,可提供盖有本人所在学校红色公章的“在校生证明”。
若我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材料上传方式及要求
本批次复试考生,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按顺序压缩在一个文件夹中上传到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压缩文件要求为.ZIP格式,最大不超过30兆,压缩文件命见复试名单中“复试材料命名”一列)。
考生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在“选择报考的学校和考试”页面下,选择带有“复试材料”字样的选项,在“提交面试材料”页面将压缩文件上传并提交。
考生须依据本人应、往届等情况,将文件夹中各材料分别按照以下命名方式命名:
1.准考证;2.身份证(身份证反正面须合并在一个扫描件中);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4.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或学历备案表(往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学生证(应届);6.毕业证(往届);7.学位证(往届);8.诚信复试承诺书;9.入伍批准书;10.退出现役证;11.个人学术材料(自愿提供);12.专科毕业证(专升本考生)。
具体上传时间请考生关注本人复试所在学院官网或QQ工作群通知。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以面试为主,如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可酌情增加笔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系统采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备用系统“腾讯会议”系统。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外语2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60分、综合素质20分。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830.htm)
五、模拟演练
为确保复试考核选拔过程平稳顺畅,考生复试所在二级学院将组织考生开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模拟演练工作。请各位考生及时以实名身份加入本人复试所在学院招生工作QQ群,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二级学院网站及相应QQ工作群关于模拟演练的通知。
为了保证复试过程中遇到突发紧急状况时,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有效联系到考生本人,如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发生更改,请与本人复试所在学院联系。
六、体检结果
复试后,如被我校拟录,应于拟录取结束后7日内将本人体检结果(《体检表》的扫描件),按照本人复试所在学院要求提交。无特殊不可抗原因,规定时间内不提供体检结果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宜
复试前,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296.htm),本通知所涉及的招生相关二级学院联系方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均可在附件2“调剂考生复试材料包”中下载、查阅。
联系人:赵老师、姜老师 电话:0411-8611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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