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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3-03-22 相关院校:广东工业大学
一、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打开,以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四、复试考核时间:
人工环境工程:3月31日(13:30—18:00)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4月1日 (8:30—18:00)
五、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报到时间:3月31日上午8:30-10:30,地位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9号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号楼314,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校。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下列纸质材料,并于报到时提交给工作人员,包括: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电子版3月26日前发送到邮箱1780927392@qq.com)(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见附件2、3)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4)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5)
4、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7)综合素质考核复试PPT电子版
5、附加补充材料: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5)专家推荐信
6、审查流程:
(1)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登录http://psy.gdut.edu.cn/user/login.do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相关指引见附件6。
(三)复试考核安排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三个部分,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时间安排:人工环境工程 3月31日,13:30—18:00;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 4月1日,8:30—18:00。
复试环节安排:
1、外语考核
满分20分,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考核方式为现场问答。
2、综合素质考核
满分40分。考核方式为考生综合材料研判及考生PPT汇报,PPT汇报应该涵盖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大学学业成绩及政治思想表现、个人主要专长与学习兴趣、毕业论文(设计)进展、研究生阶段学习计划等。PPT汇报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3、专业知识考核
满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考核方式为现场从“题库”中抽选两道专业题目进行问答。
4、同等学力加试安排
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同等学力加试安排如下:
时间 |
地点 |
参考书目 |
|
城市规划综合理论知识 |
3月31日14:00-16:00 |
东风路校区2号楼313 |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吴志强,李德华编著, |
城市发展史 |
3月31日16:20-18:20 |
东风路校区2号楼313 |
中国城市建设史 第三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董鉴泓 主编 |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 = 专业知识考核得分+ 英语考核得分+ 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 =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三)录取原则
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七、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东风东路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邝志强老师收,邮编:510090。体检指引请见附件7。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复试事宜咨询联系电话:(020)37627551(邝老师)
九、其他
调剂参照此方案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3.复试情况登记表
4.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心理测评指引
7.体检指引
原文链接 https://arc.gdut.edu.cn/info/1281/44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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