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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 2023-03-23 相关院校:广东工业大学
一、拟招生人数(不含推免):65人(其中全日制45人,非全日制20人,以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四、复试考核时间:3月31日、4月1日
五、复试安排
(一)入校要求:考生须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入校
(二)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9号上午8:30-12:00(最迟不超过15:00),报到及资格审查地点: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实验楼C1-202(法学院专业图书馆)
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下列材料,包括: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见附件2)
2、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见附件3,须双面打印)
3、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4)
4、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5)
说明:以上表格1、3、4于复试报到时提交给工作人员,表格2于面试当天早上交给面试小组秘书
5、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附加补充材料: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非必须)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非必须)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非必须)
(5)专家推荐信(非必须)
6、面试材料:个人简历(限1张A4纸,考生面试时自带)
7、审查流程:
(1)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含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登录http://psy.gdut.edu.cn/user/login.do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相关指引见附件6。
(四)复试考核安排(包含考核时间、方式、内容、流程等)
1.复试考核方式: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4月1日9:00-12:00,13:00-17:00。
面试地点: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实验楼C1(法学院),考生须提前15分钟在面试考场签到,面试具体安排于3月31日早上公布。
面试安排公布地点: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实验楼C1-201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外(法学院学生工作公告栏)。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
(1)专业知识考核(分值40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考核方式:考生抽取专业知识题目现场作答。
(2)外语考核(分值20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使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考核方式 :现场交流、提问。
(3)综合素质考核(分值40分)
考核内容: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动态和新兴问题的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考核方式:现场提问、交流。
4、同等学力(或其他)加试安排
(1)加试科目1:社会学。时间2023年3月30日08:30-09:30。
(2)加试科目2:社会心理学。时间2023年3月30日10:00-11:00
加试地点: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实验楼C1-503(法学院社会法治科学实验室)。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 = 专业知识考核得分+ 英语考核得分+ 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 =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1-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三)录取原则
将根据录取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七、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161号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C1-205。体检指引请见附件7。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161号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C1-205
电话:020-87587974
联系人:黄老师
网址:https://law.gdut.edu.cn/
邮箱:wfjw@gdut.edu.cn
九、其他
调剂参照此方案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3.复试情况登记表
4.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心理测评指引
7.体检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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