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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计算机学院 2023-03-24 相关院校: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结合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计算机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监督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全过程工作,受理学生的申诉和投诉。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荆晓远
副组长:何建东
成 员:张 磊 陈一明 李海健 吴良海 李云鹤
秘 书:李业媚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
组 长:陈一明
成 员:王爱国 陈 珂 王国权 李云鹤
二、复试录取原则
学院复试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录取原则
1、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本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排名次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生源不足时可以实行滚动复试,直至最终完成招生计划。生源充足时,若获得学校动态调整后重新分配的招生计划,应优先从前一批次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次替补录取,如无替补生源时,可重新安排复试。
(二)特别说明
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计算机技术专业、人工智能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分数线 |
复试比例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273 |
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
085410人工智能 |
273 |
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
注:1、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将根据生源实际,对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和分数线另行通知,调剂要求参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四、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复试现场进行报到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8:00
资格审查材料地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官渡校区第二教学楼B-205
资格审查材料:
(一)考生初试《准考证》;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若考生复试前来不及提供,也可复试通过后规定时间内提供);
(五)往届生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学生证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六)如考生持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七)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其他材料及所获奖励材料等。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一)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
地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官渡校区第二教学楼B-205室
请考生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根据考试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时间:2023年3月30日14:30
地点:计算机中心楼四楼(404)会议室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综合情况考核,考生根据分组安排集中候考,集中候考期间考生不得中途离开,通讯工具全程集中保管。小组内考生面试顺序将现场抽取,请考生及时到场。面试期间,考生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依次到达面试考场,等待面试正式开始。面试结束后,携带本人全部物品,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说明:第一志愿考生在3月27日前发送资格审查资料的pdf文件到jisuanjibgs@gdupt.edu.cn邮箱进行初审,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情况考核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考核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提前20分钟到笔试教室参加考试,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签署完毕由学院统一收回保存。
专业知识考核科目:《程序设计》(为一套试卷,满分100分,闭卷考试120分钟)
如果有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1:《计算机网络》(为一套试卷,满分100分,闭卷考试90分钟)
加试科目2:《操作系统》(为一套试卷,满分100分,闭卷考试90分钟)
说明:
(1)所有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非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加试;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总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合格,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综合情况考核
1、工作程序
(1)学院组织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面试课室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须在候考室集中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按随机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自行离去(严禁考生离去后返回候考室,否则视为违纪);
(2)评定成绩。面试结束后,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当场评定成绩,填写《硕士研究生综合情况考核记录表》,并汇总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等。
2、考核内容
综合情况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5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50分)进行考核。综合素质内容包括:①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②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③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④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⑤特长与兴趣;⑥思想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主要采取口语问答的方式对考生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进行测试。
七、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综合情况考核成绩×50%,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八、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各学科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本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排名次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由此导致最终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7)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8)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9)研究生部组织各学院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0)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以及我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体检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拟录取的考生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报告寄送拟录取学院。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咨询、监督与申诉
为更好的是学生了解复试、调剂相关政策信息,学院设立专线负责受理考生咨询、成绩复核等事宜,为考生解疑释惑,并按要求妥善处理。本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提供申诉渠道,并设立专线负责受理考生申诉、投诉事宜,进行跟进处理。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咨询、成绩复核电话:0668-2921329
电子邮箱:jisuanjibgs@gdupt.edu.cn
申诉、投诉、举报电话:0668-2921329
电子邮箱: jisuanjibgs@gdupt.edu.cn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计算机学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附件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原文链接 https://site.gdupt.edu.cn/jsjxy/info/1193/26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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