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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4-03-27 相关院校:佳木斯大学
为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文件和《关于做好2014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招考办研招函[201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3.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负责指导和监督我校复试录取工作以及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的制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2.各招生学院(部)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院(部)招生学科的复试工作。组长由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招生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组成,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包括各学科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联系人及考试咨询电话等。
3.各招生学院(部)按二级学科(其中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成立学科复试小组,原则上由副高职(含)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每组另配备1名秘书,负责本专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并做好记录工作。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合格线
2014年我校计划招生472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47人,专业学位研究生225人。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国家复试合格线A类线执行: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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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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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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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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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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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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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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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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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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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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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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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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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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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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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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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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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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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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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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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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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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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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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照顾专业)[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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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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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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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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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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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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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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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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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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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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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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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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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日程安排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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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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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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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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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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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
08:00—11:30,12: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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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主楼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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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详见
(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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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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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
08:00—11:3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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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校医院(西南岗社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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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体检表、1寸照片、空腹,体检后到学科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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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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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0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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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楼42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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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历、成人应届本科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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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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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13: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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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教学实验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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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见复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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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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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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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科、专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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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说测试、专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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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科目: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概论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力学性能、材料科学与工程导论
药学:药理学、分析化学
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牙体牙髓病学
理学、临床医学:病理生理学、生理学
(二)资格审查
1.《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往届本(专)科毕业生: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4.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身份证复印件(两面复印)。
以上有关材料除《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外,其他材料都需要提交一份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6.考生请在复试时携带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到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办理,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三)复试具体要求
1.学科资格审查:复试时应注意审查考生各项身份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试准考证、复试信息表等)核查是否为本人,严防替考;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认真把好复试录取质量关。
2.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
(1)外国语笔试满分100分;
(2)学科复试满分100分,包括:外语口语听力20分和专业考核80分。
其中专业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掌握程度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还应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及心理素质考核。
复试形式:
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可采取笔试、口试和实践操作等形式。
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外国语笔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各学院负责组织二级学科(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复试工作,学科复试结束后,给出复试结论。
(五)复试材料上报
1.4月1日各招生学院(部)上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复试工作方案(包括学科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联系人及考试咨询电话);
2.4月1日领取学科复试材料;
3.4月4日各学院组织招生学科复试;
4.4月4日下班前上报复试工作材料:包括复试小组名单、复试情况表、复试成绩单(已签字)(纸件和电子版)(考生复试试卷留存在学科备查)。
六、录取工作
(一)专业调剂
1.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
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接收校内、外调剂,校内调剂优先。调剂录取原则:(1)接收校内调剂的生源为复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2)接收校外调剂的合格生源,可按照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的专业余缺信息填报调剂志愿;(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组织专家组复试,择优录取。
(二)破格录取
1.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2.学校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总规模的3%;
3.一志愿报考我校,原则上单科成绩或总分不低于国家线A类分数线5分;
(三)录取办法
1.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照招生计划录取。思想政治考核、心理测试、外语测试、学科复试其中一项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总成绩700分,包括初试500分,复试200分(其中外国语笔试100分、学科复试100分)。
2.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总成绩排序,按照我校招生计划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及相关录取政策。
3.复试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查询。
网址:http://yjs.jmsu.cn/
邮箱:jmsuyzb@163.com
联系电话:0454—8618499
传真:0454—8791594
监督举报电话:0454-861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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