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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4-03-26 相关院校:华东师范大学
国家教育部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已下达,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查阅。现将我校的复试工作简述如下。
1.3月18日教育部公布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3月19日学校将上线者名单下达院系所(含已录推荐免试生)。3月20日起学校和院系所确定上线名单内的复试名单。约3月21日起考生查询是否复试。我校复试安排为3月31日报到、4月1日至3日复试、4日确定拟录取名单,6日体检。院系所根据具体情况可调整报到复试工作日程。
2.我校院系所根据教育部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一般院系所按专业内上线考生初试总分的排名确定复试名单,我校个别院系所或按学科或方向(不按专业)排名进行招生。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至1:1.5(院系所自定)。院系所将拟定的复试名单交学校研招办经上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供考生查阅,考生在此查询系统还可获知本人在报考专业内的总分排名,个别院系所或按学科或方向(不按专业)排名。因有享受加分政策等事由,考生进入复试名单的排名或有与前次不同。因各院系所考生人数多少不一,确定复试名单的时间有先后,故全校各院系所复试名单的网上查询日期,会处于不断更新中,网上查询约3月21日起,查询入口(链接)届时会置于本文下方。各院系所也受理上线考生能否列入复试名单的来人来电查询(电话繁忙、多使用网络)。
我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院系所将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报到等办法置于本院系所的网页供复试考生查阅,并作电子邮件发给每位复试考生(约3月21日至3月28日),务请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给与是否参加复试的回信(电子邮件)确认,回信(电子邮件)地址为院系所原发信人。
教育部对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考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往年有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请此类考生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的复试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3.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应届生加持学生证、学历证书(如有)原件、学位证书(如有)原件、大学本科成绩单、初试准考证、一张一吋照片(黑白彩色均可、体检用)、体检费。还可携带所学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书面材料(交复印件、不再退还)。考生到招生的院系所报到、验证,即我校需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后,拟录取考生4月6日参加体检。报到、复试、体检的地点安排按院系所所在校区进行,院系所所在校区的分布情况,可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右侧"招生办公室常用信息查询"栏的"院系所电话、联系人、校区分布、校区地图",个别院系所会有两边校区复试情况。
4.校内调剂:我校部分院系所会有调剂校内考生的要求,在我校院系所内、或院系所间的调剂工作,在院系所内、或由调入院系所和调出院系所、根据招生情况和考生情况,统一进行筛选,与考生是否提出调剂要求无关,对个别考生来电来函来人的"预登记""预约"的要求和申请调剂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在我校校内调剂考生的调剂手续,考生无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进行操作。
校间调剂:我校部分院系所会有调剂校外考生的要求,有此要求的院系所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的"调剂"系统发布信息,报考外单位欲调剂来我校的考生,约3月25日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按该系统的规定程序进行查阅和操作。与考生是否在网上调剂系统外提出调剂来我校的要求无关,对个别考生来电来函来人的"预登记""预约"的要求和申请调剂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
我校各院系所是否有调剂事项及调剂细则不一,故有调剂事项的院系所发布调剂信息的时间有先后。
5.请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的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的但未能列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如需了解我校以外的招生单位是否有调剂信息,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按该系统的规定程序进行查阅和操作。
6.我校各院系所的复试内容(科目、形式、或有参考书目)已于2013年9月3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网页(此通知所在栏)刊载。方式一般为笔试(或含外语)、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或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我校拟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约为40%,或有部分院系所专业另定。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一般院系所按专业按考试总成绩确定差额结果(即是否录取),个别院系所或按学科或方向(不按专业)另定。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务请考生正确对待并参加复试。
7.学校关于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工作,会另行制定,上述日期和办法,或有延迟和变动。届时学校或院系所会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
8.按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教育部全国(上海市)研究生录取工作文件或录取工作会议如有新的政策或规定涉及我校招生工作变化,我校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最新通知。
10.我校各院系所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受理考生的举报和申诉,受理部门为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号码021-54344721,办公地址是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学校行政办公楼3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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