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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报考录取 来源:辽宁师范大学 2023-04-02 相关院校:辽宁师范大学
各位考生:
根据复试工作进展情况,我校将以各二级学院(中心)为单位陆续公布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成绩和结果。为了便于考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现说明如下:
一、关于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1.一志愿考生请选择报考学院(中心)查看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详见附件。标注“拟录取”的考生,即是已通过我校复试。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通过录取公示、数据复查及国家录取审核等环节无异议后,录取结果方能生效。
二、关于定向培养
1.考生可登录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可点击下载),申请办理定向培养。被录取为定向的考生不提交“人事档案”、不享受学校发放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
2.被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需4月15日前,将《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均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处章)邮寄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要求使用顺丰进行邮寄,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陈老师收,电话0411-82153737)。
3.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其他报考时填写“定向”的考生,务必按上述要求向研招办邮寄《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按“非定向”录取。拟录取考生的就业方式如需修改,请在4月13日前联系研招办,逾期不再修改。
三、其他
1.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人:兰老师、陈老师,电子邮箱:lsyjs@163.com电话:0411-82153737。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日
附:辽宁师范大学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情况(以考生初试总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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