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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4-03-25 相关院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要求,今年我校进一步严格复试程序,全面贯彻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指导各学院(系、中心)按照复试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地完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王文举
副组长:张军
成员:刘玉梅、牛志伟、周明生、吴烨、孟毅芳
(二)各院(系、中心)应成立以本院(系、中心)院长(主任)或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组织工作。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学习经历与志向、综合素养等内容。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规模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综合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
(三)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面试前复试小组组成人员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要相互保密,复试前不能向外界公布;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面试需建立题库。题库中专业试题数量不少于20道;在专业面试中,每位学生至少抽取3道专业类题目做答。
3、复试小组应设复试秘书1人,负责对考生作答内容进行现场详细记录。复试秘书应由在校教师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复试工作人员担任;
4、复试前要对复试教师进行培训;
5、复试小组之间的复试标准要统一,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
6、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字,复试小组指定两人在各复试小组复试完成后汇总成绩,签字留档备存。
7、每名考生外语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二、复试工作办法
(一)学校于3月24日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招网(http://yjs.cueb.edu.cn/yz/)公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各学院根据学校制定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分别制定各学院各专业的复试工作方案,明确复试的程序、时间、地点、内容、评分标准、加试等,并于3月26日之前报研招办备案,同时在各学院进行网上公示。
(三)复试成绩权重
原则一: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权重50%。
原则二: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分(卷面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10分,综合面试占40分。
原则三:综合面试各部分内容的分值由各学院根据专业情况自行确定。例如:专业素质与能力15分,学习经历与志向15分,综合素养10分。具体分值须写入各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并上网公示。
(四)复试专业课笔试命题和安排。
1、考试时间:3月30日下午1:30-3:30。
2、考试地点:博学楼(具体见考场安排表),考务办公室设在博学楼420室。
3、各学院请于3月27日前将复试试题A、B卷密封交至研招办。考前准备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主要包括考场布置、考号粘贴、监考老师安排等。
4、考试结束由监考老师将试卷密封交考务办公室。试卷进行匿名处理后,返还学院阅卷。
5、笔试成绩由学院负责统计,并提交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五)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学院确定,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三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须在4月2日前完成,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
1、遴选条件: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过硬,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硕士生导师职务;外语复试教师可适当放宽职称职务要求。
2、培训方式:以院系(中心)为单位,采取会议的形式,对复试教师进行培训,并在每个复试场次开始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对本小组进行一次培训。
3、培训内容:包括复试要求、复试标准、复试程序、保密规定等。
(二)其他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
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包括复试小组工作人员、研究生教学秘书、复试秘书、记录人员等的培训可以结合复试教师的培训进行,也可以单独以会议的方式进行。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统一培训。
(三)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复试通知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资审时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须在2014年4月15日之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否则不予录取。
(四)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研究生部、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将全程监督和配合各院系的工作,以确保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1、实行组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系、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由监察部门、研究生部组成旁听小组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复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监察部门对全校各院系复试情况进行评估通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信息公布的网址为:http://yjs.cueb.edu.cn/yz/。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通过该网址进行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系、中心)受理的投诉和申诉应及时上报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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