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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北京城市学院 2023-04-15 相关院校:北京城市学院
一、复试对象
我校2023年研招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请点击链接查看:
《北京城市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北京城市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通知》
二、复试要求
请点击查看各专业复试方案详情:《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三、复试及地点时间安排
时间:2023年3月25日-27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6号
复试具体安排:请点击《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中分专业复试方案查看。考生到场备考时间以在我校复试通知书查询系统(3月22日开通)下载打印的《复试通知书》(点此进入系统)显示为准。
注意: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备考教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四、复试缴费
收费标准:100元/人
缴费方式:请根据《复试缴费说明》用身份证号登录,于2023年3月23日中午12点前缴费。
五、资格审查
请考生扫描以下材料的原件,将扫描件制作成“1个PDF格式”的文档(全部资料在一个文档里),文件命名格式:资审材料+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姓名,请于2023年3月23日中午12点前,发送到邮箱yjszs@bcu.edu.cn:
1.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此处下载);
2.二代身份证;
3.初试准考证(如初试准考证丢失,请考生自行前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上的照片必须为系统生成);
4.我校复试通知书(请考生3月22日进入复试通知书查询系统(点此进入系统)自行打印,如未能打印成功,请在“补交资料承诺书”(点此处下载)标注);
5.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请提交学历证书和历年成绩单(需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或毕业院校的公章);
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请提交学生证有效信息页(含注册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就读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7.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复试政审函调表(点此处下载);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要将退出现役证一并提交;
9.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单科不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要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0.资料不齐的考生须一并提交补齐材料承诺书(点击此处下载),补齐的资料可于复试当天现场提交。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所有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加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目满分150分,90分为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如加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公共管理专业同等学力考生不再组织同等学力加试。
考试时间:3月27日8:30-11:30;13:00-16:00
考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6号(考场安排详见当日校园内公告)
各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如下:详见https://www.bcu.edu.cn/hwdx/info/1117/1682.htm
七、体检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体检将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
1.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机会,不予录取。
2.考生如果对复试过程存在疑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由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负责核查解释。
3.如安排有调整,我校会提前以研招网站内信的方式通知考生。
4.考生参加复试当天,请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和我校复试通知单入场。
联系电话:010-623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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