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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3-03-17 相关院校:青海民族大学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请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以下考生符合规定条件并在报名系统中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请按要求提交材料。
(一)提交材料考生名单
考生编号
107483030300008
107483035102122
107483050100108
107483050107095
107483060222504
(二)提交材料要求1.应届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复印件1份;
(3)考生与用人单位的三方协议原件(须使用青海民族大学统一模板,见附件);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2.非应届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复印件1份;
(3)考生现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原件;
(4)考生与用人单位的三方协议原件(须使用青海民族大学统一模板,见附件)。
报名时报考类别未选择“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请以上考生于3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审核结果。
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录取当年9月1日前,下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可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在3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届时将按照教育部提供的享受加分政策数据库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并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审核结果。
我校在保证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有序启动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复试、调剂和录取等相关信息公告后续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y.qhmu.edu.cn/)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971-8237294。
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6日
附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定向考取硕士研究生就业合同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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