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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军事医学科学院 2009-10-16 相关院校:军事医学科学院
接收条件:
1、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且占学校外推名额;
2、符合我院的招生条件(见招生简章);
3、英语过六级;
4、男生(国防生不限性别)。
接收院校: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中南大学、东南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
联系程序:
1、推免生准备两份个人简历、大学成绩单、学校推荐证明(写明报考意向:如:专业要求、意向导师、学校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快寄或传真军事医学科学院招办或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院人才网研究生招生栏目)。
2、各招生单位根据院招生办下达的推免名额,推荐推免对象。
3、院招生办根据各招生单位上报的推免对象,组织集中面试,确定推免对象。
4、各招生单位根据院确定的推免对象,组织进行复试、体检(具体时间另通知)。
5、复试、体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所在学校)以推免生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报名。
6、录取通知书将于2010年7月与统考录取生一并发出。
提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本科成绩单、英语六级成绩单、考生情况介绍(个人简历)、学校推荐证明(符合该校校外推免生资格、思想表现、学业、外语、科研等情况介绍等)、全国推免生登记表。
2、拟录取推免对象报名后,将其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寄回各招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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