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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03-29 相关院校:河南农业大学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使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应考尽考,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妥善做好我校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考核选拔。
(一)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小组
各学院须按照专业或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复试秘书1-2人。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2022年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
学校计划3月下旬开展复试。各招生学院复试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错峰进行,并报备研究生院同意后,及时向考生公布准确复试时间。原则上4月10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2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三)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根据《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线)》,原则上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统一划定,计划单列。
(四)复试信息发布
各学院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
(五)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要求》,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提交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复试。考生须按照报考院系要求通过指定方式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工作年限证明(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中的125601工程管理领域考生);
7.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8.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各招生学院要针对远程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要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突出分类考核,学术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探究能力和科研潜质,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应用实践能力。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本阶段复试环节包含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方面内容,考生根据相关要求以适当方式进行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复试总时长不少于25分钟。
1.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基本外语知识和专业外语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外语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可采用自我介绍、出题翻译、及时口译、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根据相关要求以适当方式进行作答。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科目内容),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报考工程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的考生,在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中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
第二阶段:
1.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情况的过程性考核。
在复试期间,学院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素质考察
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考生加强心理素质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具体按照学院相关要求以适当方式进行)。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考试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
(七)特殊类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其中外语能力测试成绩8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200、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20分。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1)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60%+复试成绩(300分)/3×40%
(2)总成绩=初试成绩(300 分)/3×60%+复试成绩(300分)/3×40%
(九)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复试全程记录
要严格过程监管,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巡查,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以备复查。复试应有专人记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当场确定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复试工作结束后交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建立一平台、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工作机制
一平台。采取远程复试的学院原则上同一专业应统一复试平台。
两识别。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采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落实好“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比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十)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复试平台:可采用学信网、钉钉、腾讯会议、中国移动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具体以学院公告为准。对复试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测试和完善,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平台紧急使用准备。
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或2部手机。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
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3.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独立、无干扰场所进行远程复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4.设备摆放要求:积极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电脑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胸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登录视频会议系统的电脑或手机作为远程面试云监考及备用设备,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5.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口罩、帽子、头饰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6.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7.考生应在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院要求。
四、调剂
(一)调剂考核形式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2022年学校各专业调剂考核均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参照复试执行。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时,统考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但统考科目之间调剂时必须综合考虑难度差异、培养需求等因素。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并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具体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启动调剂程序时,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其中调剂要求须与本单位复试办法中的要求相符;在调剂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但每次调剂报名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并向所有考生及时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2.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各学院回复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结果不得超过考生报名后36小时。
3.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如调剂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调剂程序
1.各学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信息。
2.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进入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3.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复试通知。
4.考生按各院要求参加复试。
5.各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由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待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五、体检(含推免生)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六、拟录取
1.各招生学院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批。审批后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022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录取资格无效。
5.2022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
1.各学院必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方案及缺额等相关信息。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各学院每个环节的信息在公布前均须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凡未按要求提前报送审核并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一律不得录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单位和个人相应处理。
2.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复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有关规定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本人须签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5.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复试命题严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7.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或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具体要求
1.强化监督检查。成立学校、学院两级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参加复试工作人员签订《研究生复试廉政责任书》,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招生单位、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肆意妄为。
2.强化责任追究。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亲属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加研究生复试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任何环节工作。
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办)0371-56552700 (工作时间)
研究生院0371-56552989、56552922(工作时间
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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