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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2021-11-29 相关院校:华侨大学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华侨考生:①考生本人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截至报名结束日),2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②考生本人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截至报名结束日),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学历学位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已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以及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②已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满6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可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提醒:
①考生在内地(祖国大陆)获得的学历须属于国民教育序列。
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于内地(祖国大陆)高校的考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考生应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材料或同等法律效应的认证证明材料。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以下专业研究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
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和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0)专业的,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招生专业与类别
(一)招生专业
硕士专业目录:见《华侨大学2022年招收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研究生硕士专业目录》
博士专业目录:见《华侨大学2022年招收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研究生博士专业目录》
(二)招生类别
1.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
2.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或根据考生录取情况,学习地点可设在考生所在地。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同一专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5人,硕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4月5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华侨大学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报考系统(https://hdyjs.hqu.edu.cn/recruit/login)。
2.报考界面“推荐免试”限华侨大学本校2022年预计毕业的学生报考,其他考生请选择“普通考试”。
3.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得修改信息。考生须准确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一经发现个人填报不实或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①港澳台考生:身份证、通行证(或居住证)。
②华侨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在住在国的合法居留证件(根据所持居留权的不同,永久居留者提供过去2年的证件,其他合法居留者提供过去5年的证件)、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考生本人获住在国的居留认证书(中文版,并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实际累计居留时间)、中国国家移民局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个人出入境记录(电子版,查询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华侨大学考生个人出入境记录表 (点击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并扫描))。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公证材料。毕业于内地(祖国大陆)高校的考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考生应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材料或同等法律效应的认证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3.毕业院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4.推荐信。由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学者出具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注明推荐人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
5.个人1寸彩色证件照(半年内近照,jpg/jpeg格式)。
6.学习计划(不少于800字)。
7.其他材料(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等,如有)。
【提示】考生应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证件应正反面同时提供。若因考生材料提供不完整而造成无法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入学考核
我校采取申请审核制。考生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各专业学术审核,由相关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包括网络形式和现场形式,内容和具体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时间拟安排在4月份,具体日期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五、奖学金
各奖学金项目均面向全日制来校学习的各类境外研究生,申请资格、评选条件、具体名额以奖学金有关规定及当年度评选通知文件为准。
(一)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博士,特等3万元,一等1.5万元,二等1万元,三等0.7万元;硕士,特等2万元,一等1万元,二等0.7万元,三等0.5万元。
(二)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博士,特等3万元,一等1.5万元,二等1万元,三等0.7万元;硕士,特等2万元,一等1万元,二等0.7万元,三等0.5万元。
(三)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博士1万元,硕士0.8万元。
六、录取及报到入学
(一)录取
我校审查考生报名资料,结合学术审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综合考量并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当年7月寄发考生本人。
应届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或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历认证材料,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报到入学
学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报到入学。报到时须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八、费用
(一)学费
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单位为人民币/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学习形式 |
学习层次 |
学费标准(人民币/学年) |
全日制 |
博士 |
10000 |
硕士 |
8000 |
|
非全日制 |
硕士 |
工商管理(MBA):27000 |
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20000 |
||
工程管理(MEM):18000 |
||
机械、能源动力、计算机技术:15000 |
||
学习地点设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国家:依协议 |
(二)住宿费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用自理,费用以宿舍类型为准。研究生住宿条件: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供应系统等。每栋宿舍楼提供免费饮用开水,设施齐全,环境优美。
九、联系方式
(一)各学院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https://yjszs.hqu.edu.cn/lxfs.htm。
(二)研究生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行政大楼A611,361021
电话:(0086)0592-6161272; 邮箱:hqugraduate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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