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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招办答疑 来源:延边大学 2021-11-05 相关院校:延边大学
1.有关按学科要求报考前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问题
答:按学科要求报考前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0号之前把相关证书和材料的扫描件压缩成一份文件,以“报考学科+姓名”命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ydyz@ybu.edu.cn)。
2.学历效验未通过的问题
答:请考生把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考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指定地址。
3.有关以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问题
答:“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为报考前已经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4.有关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问题
答: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是专项计划,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不同,考生报名时不选择任何专项计划选项。该政策不加分,是在所报专业计划未完成时降分录取。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不需要填定向,根据我校发布的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名单,在复试前后签订定向合同);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非应届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工作单位,报名时未选择定向的考生不享受该政策,复试前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协议书接收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定向协议:所有报名时填写定向的考生,如果进入复试,复试时必须携带定向协议书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科
联系方式:0433-2732079
电子邮箱:ydyz@ybu.edu.cn
邮政编码:133002
研究生院招生科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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