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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报考录取 来源: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04-09 相关院校:广西医科大学
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考生需向研究生院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报告。现将我校第一批拟录取考生体检报告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和方式
已获得我校第一批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4月20日18:00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复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36.48.22/infor/netsnlq.aspx)中按要求上传清晰完整的体检报告扫描件(须为pdf格式)。逾期不提交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报告要求
(一)体检单位和时间
考生需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需在2021年3月25日(含)以后。
(二)体检内容
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须至少包含以下项目:
1.一般体检: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眼科(视力、辩色力)、一般听力、身高、体重、血压等。
2.胸部X光片(数字化摄影DR)。
3.肝功能: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总胆红素测定。
4.血常规。
(三)体检报告
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须有各项体检评语及结论,并盖有体检单位公章。
三、学校审核
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进行审核,凡体检结果存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列举的不予录取的疾病或情况的相关专业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请考生遵守诚信原则,切勿弄虚作假,我校将在考生入学后再次组织体检。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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