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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21-04-08 相关院校: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号)、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与评卷工作规定》(院政发〔2019〕108号)《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9〕3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生源选拔质量。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二、组织管理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招生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教育教学部、纪委监察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等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校招生复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办法。下设六个工作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教育教学部主任任副组长,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分管招生工作的副书记、各领域负责人为成员;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设研究生教育教学部,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及办法,组织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工作。 1、疫情防控组 由研究生教育教学部主任任组长,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副职、基建后勤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研究生教育教学部相关人员组成。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布置的疫情防控要求,组织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2、复试专家组 由各领域在复试专家名单库中抽取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各领域考生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5-7人,由各领域具有相当专业水平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并配备秘书1名。各领域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专家作用,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技术支持组 由学校信息中心主任任组长,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分管招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工作人员、信息技术专干、各领域秘书组成。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网络、视频等电脑技术问题。指导考生提前安装视频软件,调试设备。指导复试工作人员、命题人员、考官熟练操作复试所用软件。确保复试期间网络的畅通性。 (二)纪检监察工作组 由学校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监察专员办公室副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人员组成,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监督工作。 (三)保密工作组 由学校武保处处长任组长,党委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武保处、信息中心和考试中心人员组成。党委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管理复试录取的保密工作,落实涉密人员培训工作;武保处负责复试录取期间的监控室监控调试与录制,复试命题、制卷及制卷完成后的试卷保管和考生答卷从接收后到完成评卷工作期间的安保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信息安全与舆情管理;考试中心协助保密室、保密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三、工作总体安排 (一)复试资格 坚持差额复试的原则,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专业领域,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全国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26分,统考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15分,可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 合格生源不足(含调剂生源)的领域,可以申请进行破格复试(即考生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复试。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破格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且其一志愿报考领域的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其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5分以内),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须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2名专家(报考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的推荐意见,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破格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硕士生招生总规模的3%。 (三)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使用统一平台。 (四)时间安排 1.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3月26日之前。 2.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3月31-4月1日。 3.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根据调剂生源填报情况,适时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生准备工作 1.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我校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 4.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 (六)复试管理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复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考核题目,并准备好足量的复试题目。 (3)加强对复试相关工作人员、复试专家、秘书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运用相关软硬件的能力,充分发挥和规范其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4)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生应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5)指定专人负责技术问题,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6)加强疫情防控力度。复试前1天对考试场地进行消杀处理。考场大楼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专家及工作人员凭健康码经体温检测合格方才能进入,考场内专家、工作人员须间隔1米以上距离,所有人员均佩戴口罩, (7)加强设备调试工作,保障考试正常运行。提前10天左右,技术组对设备、平台和网络情况进行测试,开考前2天,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复试工作正常运行。 (8)考生抽取考试次序后,在完成身份验证后开始考试,考生随机抽取考试试题,专家现场打分,秘书负责软件操作和成绩汇总。 (9)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复试时学校客户端和考生端的软硬件设备出现问题的应急预案和由于网络原因造成影响的应急预案。 (10)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问题。 (四)资格审查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原则上拟采用线上审核形式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3月28日下午18:00前,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至指定的研究生招生专用邮箱:rwkjyzb@163.com,考生发送复试资格审查材料邮件名称为:2021年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 资格审查中,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扫描件: (1)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原件。 (2)初试准考证,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原件。 (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4)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5)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6)定向考生需提交单位盖章的《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合同》(附件3)、单位同意全日制学习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附件4)、单位同意转出人事档案到我校的证明材料(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经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原件。资格审查时,我校将就定向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其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核查。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原件。 (8)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 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的考生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开学后学校将组织对录取新生的资格及上述资料的原件再次查验,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直接取消学籍并通报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情况严重的报送国家公检机关。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复试采用线上考核的形式,内容包括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专业课测试三部分,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口语测试占30%,专业综合面试占30%,专业课测试40%。 2.加试。同等学力人员还必须加试相应基础科目,跨度较大的学科专业还需复试专业基础课。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线上笔试(考试方式见考试须知)。考试总时间为90分钟,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加试科目参考《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加试科目。 3.体检。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后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六)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1.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30%,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计算公式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0.2×70%+复试成绩×30%。 2.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者(按单项30分制),视为复试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外)。 (七)复试加分 1.按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申请条件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如果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或退役后三年内,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发〔2019〕60号),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学校保密委员会、纪检、监察专员办派专人参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对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学校将严肃处理。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复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受理后7个工作日给予复议决定。 四、调剂 我校农业硕士接受考生调剂。我校在研招网上发布调剂信息,调剂考生登陆国家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申请。 (一)报考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原则 对申请我校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基础上进行阶次权加(见调剂复试办法),再以成绩顺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农业硕士普通计划复试的成绩要求,并在复试之前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复试比例:按不低于1:1.2,不高于1:2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四)调剂程序 1.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根据实际情况,我校将提前发布缺额信息公告。考生凭本人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申请。 2.考生应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并及时参加我校远程网络复试。 3.学校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4.省级教育招生部门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五、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本科学习成绩、科研实践能力、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录取类别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三)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并向教育部备案。 (六)根据教育部批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它 (一)考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8月25日前到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二)学校将全程回放检查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检查结果报纪检、监察专员办。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学籍。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资格审查以及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四)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738-8325900(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部招生办联系电话:0738-8227671,办公地点:明德楼106室。 八、本工作方案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 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合同》 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脱产学习证明表》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部 2021年3月16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huhst.edu.cn/yjszs/info/1673/37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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