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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闽南师范大学 2020-09-01 相关院校:闽南师范大学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学及教学工作方案》精神,2020级研究生新生于2020年9月12日报到入学。现将新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学报到
1.入学报到前准备工作
(1)全面摸排学生情况。8月28日起,各培养单位必须根据学校的返校方案,通知学生连续14天居家健康打卡等工作,及时准确摸排报到学生的人数及各项信息。
(2)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各培养单位要准确掌握报到前14天学生接触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全面掌握每位学生动态信息,重点排查和掌握到过疫情高发地区、与疫情高发地区人群有过密切接触或隔离观察的学生健康状况。要提醒学生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及时督促学生如期如实填报健康状况,确保全覆盖,不漏一人。
2.学生报到入学
为确保2020级研究生报到入学准确、平稳、安全有序,请各单位通知学生按照《闽南师范大学2020级研究生入学须知》(附件1)实施,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各种信息(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学号编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核查比对,杜绝冒名顶替入学报到现象。
3.请假和保留入学资格管理
各专业2020级研究生新生应在指定时间向所在培养单位完成报到与注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向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并办理暂缓注册请假手续,请假期限不超过2周(因疫情防控原因,学校规定暂缓或暂不报到的学生,其报到注册时间及请假期限以学校防控办、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处等部门的相关文件或通知为准)。
新生因如下原因,可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患有疾病或因身体不便无法在校学习;(2)出国(境)留学;(3)工作需要(含创新创业);(4)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5)其他确实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情形。保留入学资格的年限为1至2学年,研究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填写《闽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上报所在培养单位,所在培养单位应在9月19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名单交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审查。截至9月26日未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入学教育
1. 上好秋季“开学第一课”:各单位应在9月20日前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防邪教、禁毒、网络贷、学业诚信、科研诚信教育、安全教育、校史校情教育、廉洁节约教育等,上好秋季“开学第一课”,帮助学生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加强安全防范能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在9月27日前报送研究生发展服务科。
2. 入学教育:新生入学后,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开展入学教育,指导新生学习《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闽南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文件汇编》、《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大纲(修订版)》等材料,帮助研究生熟悉和了解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奖惩制度,指导研究生做好专业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
三、新生选课
研究生新生选课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周一)10:00至 2020年9月18日(周五)10:00,新生可在这个时间范围内登录研究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选课并查看专业课程表。系统网址http://222.205.160.141/yjsjwgl/,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学生学号,学生登录后需及时修改密码。新生上课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学籍注册
各培养单位须在10月15日为已完成以下所有要求的研究生新生注册学籍:
1.已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确认;
2.已通过学校的体检,或经校医院认定体检合格;
3.已缴纳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4.需转移的个人档案材料已转入学校。
经学校批准予以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不予注册。非定向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移到学校,不予注册,按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新生一律采用现场注册,各培养单位须再次核查新生录取通知书、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件,核查无误后在研究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予以注册,并在学生证相应位置加盖注册章。
附件http://yjsc.mnnu.edu.cn/info/1015/2189.htm
1.《闽南师范大学2020级研究生入学须知》
2.《闽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3.《闽南师范大学2020级研究生报到指南》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202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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