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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05-10 相关院校:兰州大学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受当前疫情影响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保障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对象
(一)2020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且同时满足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划线;
(二)通过学院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三)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经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形式。复试由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组成,学院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统一使用“钉钉”软件(见附件1)。复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学院将视实际情况,有计划组织开展第二批复试,分批复试采用统一的考核标准。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前工作流程
1. 学院于5月11日在学院官网公布复试名单。请复试考生在5月11日当天添加秘书1为“钉钉”好友。
2.考生将《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见附件3)《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一张近期免冠照等材料合并成一份PDF文件,在5月12日18点之前发送至所在专业复试组秘书1的钉钉,以备身份核验,命名方式为“姓名-考生编号”。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3.同等学力考生、在职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及享受国家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参见《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相关规定。
4.学院对考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在5月14日前完成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同等学力笔试加试30元/门/生,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二维码见附件4),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6.学院于复试前一天通知考生面试顺序。复试组秘书组织复试考生进行考前培训,对考生逐一进行线上身份验证、平台使用培训,组织设备调试工作,讲解线上面试流程、注意事项、设备使用方法。
(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复试时间:5月15日-5月17日
复试平台:钉钉
复试流程:
1)学院于5月14日向考生发布通知,按照统一时间进行网络测试,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复试模拟预演。对未能参加预演的考生,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工作人员逐一筛查复试考生在线状态,提醒考生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工作人员通过手机联系未进入网络的考生,落实原因,酌情处置。
2)5月15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进一步开展网络测试、模拟预演。
3)5月16日-17日,进行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15-20分钟。
4)面试时考生身份验证:考生进入面试室,首先进行简短介绍,并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5)面试开始后,由专业复试组秘书指导考生在题库中抽取专业试题并进行回答(已抽取题目作废),答题完成后根据面试工作人员的提示,考生进入综合面试环节。考生与面试组老师进行现场交流互动,通过随机问答的形式进行专业面试、专业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6)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安排下一位考生进入面试室。
7)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8)复试组秘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填写《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交学院妥善保存。
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技术故障,影响复试工作正常进行的,由面试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复试安排或复试内容。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行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学院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队伍做好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
9)5月18日,公布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三)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以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排名按考试类型(统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分类进行。根据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四)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时,拟录取考生须在我校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等形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导师确定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登录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官方网站了解学院各位导师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并确定录取专业。所有拟录取考生填写《信息学院拟录取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需学生及导师双方手签生效,电子扫描件由导师统一提交至学院。
(七)录取通知书
拟定于7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八)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xxxy.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2764
电子邮箱:xxyyg@lzu.edu.cn
联 系 人:司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飞云楼206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738
电子邮箱:zhuj@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 室
六、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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