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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3-09-29 相关院校:上海电机学院
一、培养目标
电气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具有坚实的电气工程领域基础知识和系统的电气工程及风电技术专门知识,能够独立运用本领域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解决工程问题,具有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胜任电气工程及风电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新技术应用等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才。
二、招生名额
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5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三、学制
学制为2.5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与考试
1.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组织,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具体安排见学校2014年复试工作通知。
六、体检
复试考生需参加体检,体检具体安排见学校2014年复试工作通知。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学位授予
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将在上海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我校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助学金资助办法并及时公布,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优惠政策
(一)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金: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
注:(1)、(2)两项奖励可就高享受,但不同时享受。
(二)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0元,获奖比例10%;二等奖学金3000元,获奖比例为30%。
(三)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岗位津贴。
(四)选拔优秀研究生短期海外访学。
(五)学校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研究生创新项目。
(六)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等科研成果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
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sdju.edu.cn)。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橄榄路1350号
邮政编码:201306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电话号码:021-38223020
网址:http://yjs.sdju.edu.cn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处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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