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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成绩查询 来源:湘潭大学 2020-02-19 相关院校:湘潭大学
根据湖南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教育教学与相关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就防控期间的研究生相关管理工作做如下具体安排:
一、开学时间
严格执行延迟开学决定,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2日,具体开学时间以湖南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二、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
(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1.初试成绩公布:2月20日上午10点(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报考在湘招生单位的考生查询本人成绩方式:
一是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微“湘微招考”(ID:hunan-zhaokao)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二是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服务网“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hneeb.cn)查询;
三是湖南移动用户通过发送“CJYK#”加“考生编号”(如:CJYK#105203040506078)到1065899261进行查询,湖南联通用户通过发送“CJYK#”加“考生编号”(如:CJYK#105203040506078)到1062899271查询。
2. 初试成绩复核:复核申请的程序和时间,将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3.复试与调剂:复试具体时间、形式、要求、调剂等相关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1.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1)网上报名:拟定于3月9日-31日进行。
(2)现场审核:拟定于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与安排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3)复试:4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普通招考
(1)网上报名:拟定于3月9日-31日进行。
(2)现场审核:拟定于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与安排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3)初试:拟定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与安排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4)复试:5月15日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三、培养工作安排及时间表
1、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是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重要工具,为确保研究生能正常使用系统,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研究生于2月24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学期注册,并督促上学期未按时录入成绩的任课老师及时录入成绩,以免因成绩未录入学生无法在系统内进行培养材料提交和毕业申请。如因特殊情况提交确实有困难的,请在学校正式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2、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公共课开课时间顺延,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见研究院通知;专业课2月24日开始开展网络教学(视疫情进展,学校正式上课后恢复课堂教学),部分专业课也可以顺延,在学校正式开学后再进行课堂教学,但教学进度可以顺延学时数不能减量。
各学院应根据原2019-2020春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统计上课情况和选择的教学形式(统计表见附件),于2月24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k@xtu.edu.cn)。对于开展网络教学课程的任课老师,要及时做好相关教学准备,同时学院对网上授课研究生课程的学时和时间等进行合理安排,确保线上线下教学同质等效;对于教学进度顺延的课程,各学院要在研究院培养办备案并为其后续的教学保证必要的场地。
3、研究生实践实习:根据上级规定,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研究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实践实习。待疫情解除后,学院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下一步的安排。
4、毕业研究生培养材料准备工作:请学院通知各类型拟申请于今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按要求在研究生系统提交相关培养材料,研究生教务干事必须对毕业研究生在系统里提交的培养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缺少培养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学生要及时提醒,督促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相关培养材料,等疫情解除学生返校后再提交纸质培养材料。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开学前提交的,应在学校正式开学后一周内补齐。
5、学籍异动工作:学期初的休学、复学、退学等工作的办理,学生可以通过线上方式报所在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干事,学院汇总和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四、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1、延迟开学期间,导师要安排好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提出任务要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学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今年将适当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次数,以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开展,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对学生深造和就业的影响。同时将整体推迟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工作,但具体流程和要求仍须按照《湘潭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进行,确保学位论文质量不打折,学位授予质量不降低。
2、学校原定于6月中旬召开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将照常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工作推迟到4月中旬,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由各学院自主安排,但延迟开学期间,原则上不组织论文答辩(含预答辩)和论文集中评审。
3、需推迟参加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由研究生导师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统一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报备后,学位论文可推迟至5月中旬提交,届时参加论文查重检测,在完成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及全部材料提交后,学校将于7月中旬增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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