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3-08-06 相关院校:景德镇陶瓷大学
1、培养目标
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招生对象及报名时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到教育部确定的网站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11月10-14日在考点照相交费,请经常关注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mnh.cn/yjs//招生信息栏中的信息。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要求在报名网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特别要注意的是工业设计工程(科目代码085237)和艺术(科目代码135100)的考生于第二天下午自带准考证上要求的纸张在原考点考。
3、招生方式
我院将优先从一志愿考生中选拔录取,当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从其它招生单位的考生中调剂。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与普通研究生一样,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表现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
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达到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严格按照“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标准(即执行同一复试分数标准)。在复试中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4.1公共复试科目:英语
4.2材料工程领域专业复试科目:专业基础(根据各研究方向可自选:1陶瓷工艺学)。
4.3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专业复试科目:工业产品设计。
4.4机械工程领域专业复试科目:专业基础:(根据各研究方向可自选:1机械设计基础;2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
4.5艺术(代码135100)复试科目:造型与装饰设计、雕塑二选一。
4.6动力工程复试科目:硅酸盐热工理论基础。
5、录取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在初试成绩满足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前提下,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包括初试、复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5.1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采用百分制);
5.2初试成绩=(英语成绩+政治成绩+专业基础一成绩+专业基础二成绩)/5(采用百分制);
5.3非艺术类专业学位复试成绩=(外语笔试复试成绩+专业基础复试成绩)/2(采用百分制);
5.4艺术类专业学位复试成绩=(外语笔试复试成绩×50%+专业基础复试成绩×150%)/2(采用百分制);
考试综合成绩相等者,参照专业面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
6、学习期限及课程设置
6.1学制一般为3年,参照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专门的全日制教学计划。
6.2课程设置按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位课、必修课和必修的实践环节执行,其中学位课程必须考试,与统招研究生考试同标准、同要求。
7、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
学员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与必修课程,不低于32学分,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且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学位,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授予学位,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8、待遇
我院2014年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享受与普通研究生同等奖助学金等待遇。
9.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扫码关注
考研信息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