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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3-04-09 相关院校:北京外国语大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2013年研究生招生政策,继续执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质量,高度重视并做好研究生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布局调整优化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顺利、高效地完成201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资格
1、达到2013年国家分数线,并且同时达到《北京外国语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中规定的政治/外语单科、专业科目总分、四门科目总分三条分数线的考生即进入复试范围,可直接参加复试(其中高翻学院英汉同传方向考生的复试资格,要求专业科目一和专业科目二同时达到102分(含)以上;国际法专业要求专业科目一和专业科目二同时达到97分;国际商学院国际经济方向、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民商法专业均有外国语科目单科分数线)。
2、排序办法:按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两门专业科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3、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为1:1.3(高翻学院复试比例为1:2)。
二、复试内容、形式和具体安排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和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
(一)复试形式: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即在一月份统考初试中参加第二单元“外国语”科目该语种的听力考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外语听力及资格审查:2013年4月13日8:30—11:30东区逸夫楼(考生应参加初试时所参加外语科目对应语种听力考试)
专业笔试:2013年4月13日14:30—16:30 东区逸夫楼
专业面试:2013年4月13日—15日 各院系
体检:2013年4月15日上午、16日上午 校医院
专业笔试时间2小时;外语听力(含统考外语、第二外语)20分钟;专业面试时间10-15分钟/人。
外语听力及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北京外国语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安排》(将于4月7日公布,网址http://202.204.128.180/html/);专业笔试的考场具体安排,请于4月13日考试前,在东区逸夫楼前展板上查看。
4月15日、16日两天上午8:00—12:00体检(空腹)(4月15日上午:京外考生;4月16日上午:京内考生)
(三)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从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填写)、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
应届考生:须出示学生证;
非应届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没有正式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在地市人才交流中心者可不出具此证明),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同时递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1)有专业笔试的院系:
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笔试×50%+专业面试×48%+外语听力×2%)×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2)没有专业笔试的院系:
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面试×98%+外语听力×2%)×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3)高翻学院:
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视译×30%+复述×30%+口试×40%)×98%+外语听力×2%〕×7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30%。
2、复试中的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复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的复试、录取条件参照本项规定。
4、除新闻、阿语、老挝语、民商法四专业外,其余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并达到国家线的的考生均须调剂至第一志愿所在院系/专业相应的专业学位进行复试。笔试、面试及最后复试总成绩都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录取范围。如被录取,仍为“定向”类别,不需缴纳学费。
四、录取
1、录取工作必须保证质量第一,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及思想政治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一律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交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13日上午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复试费100元。
六、调剂相关事宜
(一)向校内调剂:
我校以下部分专业(研究方向)有少量缺额(见下表),均在院系或专业内部进行调剂,我校不接收外校调剂生源。所有符合“申请调剂资格”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由考生自愿申报。每人只有一次复试机会;考生从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下载”栏目下载、打印《调剂申请表》,本人填写并签字后,面试时交到所在院系,由院系统一交至研招办。
可接受调剂的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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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调出的院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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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调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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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硕士(英语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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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同传(高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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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第一志愿专业达到国家分数线,并达到北外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范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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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字学(中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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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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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教学法(德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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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翻译(德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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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硕士(英语笔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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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学(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英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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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第一志愿专业,达到国家分数线,但未达到北外翻译学复试分数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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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硕士(日语口/笔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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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语言文学(日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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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第一志愿专业达到国家分数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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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校外调剂:
1、考生如不符合北外的校内调剂政策,需要向外校调剂,请自行上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查阅外校调剂信息、发送调剂申请,该申请中会包含考生所有基本信息及初试成绩,且已经过教育部审核,为真实有效信息,我办不为考生推荐调剂学校、不向考生出具书面成绩单。
2、我办在收到考生本人签字的书面调剂申请和接收单位的调剂接收公函后,由我校将考生初试试卷(自命题科目)统一转寄至接收单位,调剂录取;每所高校只寄发一次(如××大学录取我校20名调剂考生,我校待××大学发来的调剂公函齐全后,一次性整体寄发)。书面申请和外校调剂录取接收公函必须为原件,电子邮件、传真件、复印件均不予受理。
3、原可进入我校复试范围的考生,如参加外校调剂复试,在保证在下两个前提的条件下,不影响我校录取:
(1) 复试时间不冲突;
(2) 对其它院校在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上的录取通知,在北外确定录取结果之前不予答复。
七、考生接待电话:
研招办 010-88816246 电子邮箱 bwyzb@bfsu.edu.cn
接待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00—17:00
北京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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