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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3-04-07 相关院校:北京交通大学
2013年交通运输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2013年3月22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为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硕士学位,并使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制订本程序和办法。
一、学院复试资格成绩线及调剂安排
1.学院复试资格成绩线
在国家初试成绩线及单科成绩要求的基础上,确定交通运输学院承担的各学科门类所属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资格成绩线。划线原则和方法为:
(1)确定学科门类最低成绩线
交通运输学院采用国家初试成绩按学科门类划定最低成绩线的方法,并执行参加复试的人数应占招生人数的120%~150%的要求。
交通运输学院承担的学科门类有:理学(包括系统科学一个学科专业)、工学(包括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安全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四个学科专业)、管理学(包括电子商务一个学科专业)、工程领域(包括交通运输工程、物流工程两个专业学位)。
学科门类最低成绩线确定的方法是:首先,按照学科门类计划招生人数的150%计算基础人数,将基础人数减去推免人数后的计算结果作为该学科门类最多可参加复试的人数;然后,分别按照学科门类对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最多可参加复试的人数,划定该学科门类最低成绩线。学科门类之间最低成绩线的差距按照不大于30分控制。
(2)确定学科门类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资格成绩线
在确定达到学科门类最低成绩线以上人数的基础上,划定该学科门类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资格成绩线。
如果某一学科专业达到学科门类最低成绩线以上的人数超过该学科专业计划招生人数的150%减去该学科推免人数后的结果,则按照150%计算的人数减去推免人数,划定该学科专业的复试资格成绩线。
如果某一学科专业达到学科门类最低成绩线以上的人数没有超过该学科专业计划招生人数的150%减去该学科推免人数后的结果,则将学科门类最低成绩线作为该学科专业的复试资格成绩线。
根据上述原则和方法,确定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资格成绩线,见表1。
表1各学科专业复试资格成绩线
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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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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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资格成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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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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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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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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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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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A类理学国家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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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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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学与工程
|
323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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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A类工学国家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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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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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及以上
|
高于A类工学国家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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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学与工程
|
323分以上
|
高于A类工学国家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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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323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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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A类工学国家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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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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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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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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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A类管理学国家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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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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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
|
34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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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A类工程硕士国家线要求
|
物流工程
|
说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报考学科专业的复试资格成绩线以上,单科成绩高于该学科门类的A类国家线。
2.申请调剂专业
在复试前,学院安排一次学院内各专业间的调剂。
(1)当学科专业的复试资格成绩线以上的考生人数不足计划招生人数减去推免人数后剩余名额的150%时,该学科专业接受调剂,调剂后,参加复试的人数不超过150%。调剂顺序的确定标准是初试成绩。
(2)学术型硕士各专业之间、专业硕士各专业领域之间可以调剂,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之间不调剂,考数学二的专业,不能调剂到考数学一的专业,反之可以。学院不接收院外调剂。
(3)申请调剂考生的条件:
①凡申请调剂到理学的考生,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在350分及以上,数学一的成绩在100分及以上。
②申请调剂到工学的考生,要求初试成绩达到学科门类最低成绩线及以上,英语成绩要求在55分及以上。
③申请调剂到管理学的考生,要求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管理学初试成绩线及以上,英语成绩要求在55分及以上。
(4)学院鼓励考生选择系统科学专业,凡调剂到系统科学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在奖学金评定时不受“调剂”规定的限制。
二、确认专业及选择导师
1.学院公布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各专业初试成绩每一分数线的学生人数,以及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其招生专业。
2.学生结合自己的初试成绩排名状况,根据学院的安排(网上办理),确认学科专业或申请调剂的专业,以及专业课笔试科目信息,每个专业可选择2位指导教师。
三、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听力测试
1.专业课笔试科目以2013年招生计划公布为准,由考生按招生计划自己确认专业课笔试科目。属于调剂范畴的考生,可选择报名专业规定的笔试科目。外语听力测试采用研究生院规定的听力测试方法。
2.专业课笔试和外语听力测试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具体见公告。
3.学院按学科专业的各专业课笔试成绩以相同的人数比例分别划定分数线,确定参加综合面试的人数,未达到划定分数线的考生,终止复试。
四、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按学科专业组织,由该学科的教授、副教授组成综合面试小组,学科负责人为组长。
2.考生按照第一选择专业分组。
3.综合面试时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面试小组面试后,经集体讨论,给出综合面试成绩,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五、拟录取
1.符合学院复试资格成绩线要求,并在2012年通过学院组织的创新能力认证的各学科专业考生,直接拟录取。剩余名额为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名额。
2.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之和)必须及格。
3.每个专业按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择优拟录取。相对申请调剂专业的考生,未调剂专业的考生优先拟录取。
4.少数民族骨干考生不占本院招生名额,但占学校招生指标。
5.录取类别(计划内、计划外)的确定:
(1)本校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生、推免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
(2)其他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总分相同,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根据计划内名额数顺序确定。
录取类别与奖助学金等级无关。
6.奖学金评定,按《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评定结果待评定后公布。
六、说明
1.选择学科专业是考生的自主自愿行为,考生应对学科专业的选择给予高度重视。
2.考生与导师之间师生关系的建立是双向选择的结果,导师与考生之间应做好沟通。
附件:
交通运输学院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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