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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院校动态 来源: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19-06-12 相关院校:首都师范大学
为促进全国高校心理学专业优秀本科生交流,优化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为热爱科研、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德才兼备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继续深造和发展搭建平台,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拟于2019年7月8日—7月11日举行优秀大学生暑期学校活动。
活动计划组织全国范围内对心理学研究有兴趣的校内外优秀本科生20-30人进行集中交流,以期加强专业认同,拓展学术视野,提升研究能力,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
暑期学校将为正式学员提供结业证书。
参与夏令营的学生(应届)报考首师大研心理学院究生,成功被学院录取的,将额外获得学院资助的新生奖学金。
首都师范大学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
首都师范大学大学心理学院作为我国心理学专业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雄厚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学院现拥有“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北京市重点一级学科(培育)、“学习与认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形成了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分设“基础心理学”、“脑发展与心理发展”、“脑认知与教育心理”和“应用心理学”四个研究所,同时拥有“首都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科教融合创新中心”、“北京市妇女儿童研究基地”、“北京市性健康教育基地”、“北京高校心理素质教育工作基地”等多个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实现多层次多角度的协作研究和教学。
目前,心理学科现有专职教师34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4人,讲师7人。包括资深教授1名,燕京学者2名,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青年北京学者各1名,青年燕京学者2名,青年拔尖人才3名。另有来自荷兰、德国和加拿大的外籍教授3人。学院教师在各类学术研究团体中任职,在国内外多家知名期刊担任编委,有着良好的社会学术声誉。
学院“心理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档(前20%—30%)。
一、暑期学校安排
1.时间及地点
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11日;首都师范大学东一校区
2.暑期学校主要环节
.7月7日全天:学员报到,领取材料、学员服装,办理入住
.7月8日上午:开班仪式
.7月8日下午:心理学实验室参观
.7月9日上午:学术前沿讲座(学院四个研究所的代表性研究进展)
.7月9日下午:导师与学员对话
.7月10日上午:国际学者交流(来自荷兰或德国的国际知名学者讲座)
.7月10日下午:在读研究生与学员交流
.7月11日上午:考核和活动总结
二、申请资格
1.将于2020年毕业的全国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2.对心理学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问题意识和学术发展潜力,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本科院校推免研究生资格或有意向报考我院统招硕士研究生。允许心理学和跨学科、跨专业学生报名(生物、教育、医学、计算机、数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学习成绩优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生同年级综合排名前60%;其他学校学生同年级综合排名前40%之内。在公开出版刊物发表与所学本科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在各类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三)的学生排名要求可酌情放宽。
4.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或在TOEFL/IELTS/TOEIC/GRE/GMAT等其他类型英语考试中取得同等水平及以上的成绩。
特别说明:申请材料如有虚假,将取消申请人由此获得的一切利益,并保留追究申请人责任的权利。
三、申请流程
1. 网上报名
请于6月15日前查看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网站通知,并下载附件,并通过邮件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可在网上查阅各导师研究方向,初步酝酿沟通导师意向。
2.提交申请材料
(1)《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学校活动申请表》1份(见附件,下载填写后直接打印,签名需手写);
(2)《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学校专家推荐信》1封,需要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模板见附件,推荐信需由专家本人签字);
(3)由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前5学期)成绩单原件1份;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5)其他证明材料(已发表学术论文、各类获奖证明、资格证书及其他特长证明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申请者本人签字的《安全责任书》1份(见附件);
3.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合并成压缩包,压缩包和电子邮件的主题命名“2019心理学专业暑期学校+姓名+电话”于2019年6月15日(周五)前发送至zhouwei@cnu.edu.cn,需要手写签名的材料请扫描或者拍照。
四、材料审核及学员录取
1.材料审核
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将成立优秀大学生暑期学校组委会,根据平等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及评估,择优录取。
2.学员录取
经审核获得学员资格的学生,我院将于2019年6月20日通过电话及邮件通知到本人。届时未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皆为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录取同学须在2019年6月25日前回复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
五、考核评优
暑期学校活动结束时,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在暑期学校期间表现等综合情况,选拔出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并在首都大学心理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六、费用及资助
本次暑期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另外,我院将对正式学员提供如下资助:
1.为非本校学员每人提供临时饭卡一张;
2.为暑期学校所有正式学员提供普通住宿空床位(褥子、床单和被罩自理);
3.为暑期学校所有学员购买短期意外伤害险(5天)一份。
4.参与夏令营的学生报考或推免首师大研究生,成功被学院录取的,将额外获得学院资助的新生奖学金。
七、其他
暑期学校活动期间,学员须服从心理学院的统一安排,遵守首都师范大学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北京市海淀区阜外白堆子甲23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10-68907461
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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