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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报考录取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019-04-25 相关院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告》要求,4月25日前,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完成调档、政审、签订定向协议和委培合同等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一、调档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档案须于4月25日前转至学校(档案邮寄到录取学院),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单考生、委培生、在职少骨生等定向生无须转档。
二、政审
请考生按照录取学院要求4月25日前将政审表交至录取学院。
三、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
请于4月25日前与研招办签订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和合同书(正反双面打印),合同书一式两份,考生和我校各执一份。逾期不再办理。
四、培养协议书的签订
全日制定向(委培)生(不含少骨生)、非全日制定向(委培)生、非全日制非定向生须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书,请自行在我校招生系统下载相关培养协议书(正反双面打印、手写签字),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学院,其中录取为全日制定向考生还须向学院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的全脱产学习3年的请假条(单考生除外)。本校教职工请直接到校人事处签订培养协议。
五、少骨生
1. 少骨定向协议书的办理。少骨定向协议书须由考生先来研招办领取,再到来源所在省教育厅办理手续,并于4月25日前将协议书交回研招办(回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收件人:郑老师,027-67885153)。
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的通知》,自2017年起各高校录取的“骨干计划”新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
3. 少骨生入学第一年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已享受地方医保的少骨生入学时须向学院如实反映,不参与我校大学生医保。
4. 非在职少骨生入学时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在职少骨生档案不转入我校。
六、变更联系方式
若拟录取考生个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手机号、邮政编码)有误或有变,为避免无法收到录取通知书,请于2019年5月20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系统的“基本信息(1)”页面中更改。
七、其他说明
1.我校将在6月15日左右向正式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只有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体检合格、政审调档培养协议等手续均已办理,且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才能正式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
2.户口迁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自愿迁入),户口迁入地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或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485号。全日制定向(不含非在职少骨)、非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不转户口,擅自迁转者学校不予接收。
3.组织关系转接:2019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分省内、省外两种情况。湖北省外转入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接收党组织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部)”。湖北省内转入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转接手续,接收党组织为“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院(单位)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具体名称需在系统中能查找到,务必与学院或培养单位党组织核对清楚,不能直接填写支部名称)。定向(委培)生(不含非在职少骨)党员一般不转组织关系,在我校固定学习、生活连续6个月以上的,如需转入组织关系,需将党员材料一并转入我校,以便核查党员身份。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由原单位党组织密封后加盖公章,由新生本人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单位)党组织。共青团员请凭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在入学时到学院团委办理,或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转接申请。
注意:除档案外的其他材料(政审表、协议书、合同书),请考生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勿通过其他快递公司邮寄。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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