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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江苏大学 2019-06-13 相关院校:江苏大学
一、江苏大学2019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8月31日、9月1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请假,无故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时须随身携带:
1、录取通知书、最后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并签名)。
2、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研究生的学号和姓名)。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者视同其英语六级通过,报到时不能提供“六级成绩报告单”原件者,按英语六级考试“未通过”认定。请确保所提供的证书、证明真实有效。
3、户口迁移证。新生可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明》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新生凭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党组织关系按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填写“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去向填写“中共江苏大学**学院委员会(党总支部)”(江苏省内党员需原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做转接操作,无需持纸质介绍信;江苏省外党员需持纸质介绍信和信息采集表开学后交给辅导员办理手续)。团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填写“江苏大学团委”。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新生体检复查备用)。
6、公寓用品(如被褥等生活用品,需新生自备)。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有关费用:详见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交费清单。交款方式见“银行卡使用说明”。
2、因学校宿舍资源限制,非全日制考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3、有关奖助政策: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江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江苏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
4、开学前一周,登录“江苏大学数字迎新系统”(http://yx.ujs.edu.cn/)查询报到所在住宿公寓楼等信息,并更新个人有关信息。登录该系统时,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字母“X”,则取“X”前面的六位数字)。
5、报到当天镇江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6、请妥善保管录取通知书,如有遗失,不予补办。
有关事宜如有变化,将在本网站及时公布,请报到前注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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