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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电子科技大学 2019-06-13 相关院校:电子科技大学
各位新同学,欢迎您来到电子科技大学!为了您入学报到顺利,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1. 时间:2019年8月30日。
2. 地点:以录取通知书要求为准。
二、报到所需证件
见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
三、信息查询
新生可登陆学校信息门户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GMIS系统)查询个人信息,信息门户登陆地址:http://portal.uestc.edu.cn/index.portal,登陆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或身份证号第12-17位。新生报到期间可在研究生迎新系统(地址:http://freshman.uestc.edu.cn/index.portal)查询报到手续完成情况。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地址:gr.uestc.edu.cn)和研究生招生网(地址:yz.uestc.edu.cn)的通知。
四、费用
全日制研究生应缴纳学费、住宿费、体检费,非全日制研究生应缴纳学费、体检费。研究生从8月初开始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和网上进行缴费,详情请关注电子科技大学缴费平台通知(cwjf.uestc.edu.cn),请各位新生务必在2019年8月20日前完成缴费。
1. 缴费方式(登陆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l 微信缴费
第一步: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 “电子科大计划财务处”,关注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进入微信公众号,选择【学生缴费】->【马上缴费】,输入学号,选择缴费项进行缴费。
l 支付宝缴费
第一步:在支付宝首页上端的搜索栏输入“电子科技大学”,找到并关注电子科技大学生活号。
第二步:进入电子科技大学生活号,选择【缴费大厅】->【学杂费】,输入学号,选择缴费项进行缴费。
l 网上缴费
访问电子科技大学主页->缴费业务->学费住宿费,也可直接登录cwjf.uestc.edu.cn。进入网上缴费平台后请务必阅读通知栏说明后再进行缴费操作。
2. 学费
注:①哲教文历法经管类的学术学位学费标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为9000元/人·学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7200元/人·学年;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另行单独公布。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不能取得学籍。③未尽事宜执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3. 住宿费
沙河校区住宿费标准为800元/人·学年,清水河校区住宿标准为1200元/人·学年。
4. 代收体检费
五、绿色通道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学校开通有绿色通道。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应于2019年7月15日-8月25日期间登录GMIS系统,进入“绿色通道”模块进行申请并提交,审核通过后可缓交学费。
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进校之后须办理助学贷款。学校助学贷款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办理及放款时间周期较长,建议优先选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到校后,将当地资助中心的回执单交至学院,经学校汇总后统一录入国家系统。
2. 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助学贷款。贷款对象:仅限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
3. 贷款准备
①入学前须在GMIS系统绿色通道模块填写信息。
②入学后补充其他证明材料(本人研究生证复印件等)。
③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经银行审核批准,每人每年最多可贷款12000元。如未通过银行审核批准,须及时缴清该学年学费,以免影响注册。
六、住宿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将进行新生网上自主选房(硕士选房:2019年7月16日-7月17日;博士选房:2019年7月26日)。新生可提前登陆后勤保障部网站https://hq.uestc.edu.cn查看自主选房安排。若错过网上选房的新生,学校将统一随机安排住宿。
住宿须知:
1. 2019年8月9日起,新生可登陆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网站查询住宿寝室。
2. 新生须严格按照开学报到时间入住,提前到校不提供住宿。
3. 2019级硕博连读博士:住宿沙河校区的硕博连读博士将继续住宿硕士楼,直至同届硕士毕业。住宿清水河校区的硕博连读博士,请在开学报到时间,完成硕士楼退宿,凭硕士楼退房单入住博士楼。
4. 全日制自筹研究生按规定应在校住宿。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不在校住宿:(1)已婚,(2)家住成都。申请不在校住宿的研究生应于2019年6月20日前向录取学院提交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审核确认后,学校将不再安排住宿。
5. 本校在职研究生及成都市各单位委培博士均不安排住宿。
6. 考虑沙河校区宿舍实际情况,部分博士、硕士、本科生可能会混楼住宿,具体以安排为准。
7. 学生入住宿舍以后,若有调宿、退宿等需要,应按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相关规定办理。
8. 新生可自带卧具,也可自愿选购,可选购的卧具包括:棉絮、被套、床单、蚊帐、枕套、枕芯、床垫等。销售商为学校招标进场的生产厂家,选购卧具请登录卧具选购平台:http://myhome.uestc.edu.cn/bedding/shop.do
七、户口迁移
1. 新生本着自愿原则迁移户口。
2. 迁移户口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 新生落户校区以录取通知书地址为准,落户后学生集体户口不在校区间迁移。
4. 户口迁移地址:沙河校区新生迁至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清水河校区新生迁至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如果当地公安机关的地名数据库中没有“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地名代码,可使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的地名代码,代用迁移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西源大道2006号。
5. 核对《户口迁移证》上所有登记项目,如有不正确项目,应及时在当地公安机关更正。重点核对: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和籍贯都须具体到省、市、县)、身份证号码(18位)。迁移证的右下角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修改处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
6. 在《户口迁移证》左下角用铅笔写明学院、学号、身高、血型。
7. 新生入学报到十日内登录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www.chinapopin.com)按要求填写提交本人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于开学后浏览http://www.bwc.uestc.edu.cn/detail.html?contentId=795,完成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登记注册后学生将《户口迁移证》交予学院,以学院为单位转交保卫处内勤办公室(综合楼203)办理入户。
8. 注意事项:
(1)非全日制硕士按照成都市户口政策不能落户学校,符合成都市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落户成都的条件可以在各公安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成都。
(2)根据成都市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落户政策,研究生可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无房证明(或成都市房产证原件)、集体户或家庭户口原件、身份证原件办理落户成都 ;具体流程请见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号:cdweihuzheng)
(3)因新生入户工作要在入学当年年底前才能完成,入户完成之前暂不能办理成都身份证,故请入学后因各种事宜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同学,在原籍下户前办理好身份证以便入学后使用。
八、组织关系
研究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www.zzb.uestc.edu.cn/info/1084/4762.htm,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办理方式:
1. 组织关系在四川省内:由党员到所在地党组织或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不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在网上系统办理转接时,具体去处为:“中共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
2. 组织关系在四川省外:由党员到所在地党组织或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同时开具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具体去处为:“电子科技大学××学院”。入学报到后,党员将介绍信交所在学院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九、健康检查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我校研究生新生体检主要项目:胸部X光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血尿酸、血糖。所有新生报到时凭《新生入学体检表》到校医院体检,体检完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由校医院存档。
十、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人员:全日制研究生。
2.参保和缴费:
(1)参保:学校统一组织,负责学生参保工作。
(2)缴费:需每年缴费。大学生本学年度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以成都市医保局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3)缴费时间和保险有效期:入学报到时缴纳保费(具体缴费时间需关注校医院通知,校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hospital.uestc.edu.cn);保险有效期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补录生从参保之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日。
(4)困难学生参保:城乡低保家庭、伤残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由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申请参保补助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申请参保补助的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残联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十一、新生入学前安全教育及考试须知
为了提高新生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新生安全教育,保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新生入学应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相关事项如下:
1.学习和考试时间:7月15-8月25日。
2.学习和考试形式:通过关注“电子科技大学保卫处”微信公众号学习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出行安全、消防安全、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卫生安全等基本安全知识,学习完毕后完成50道安全教育测试题。
3.学习考试实施细则
(1)学习和考试内容:涵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卫生安全等几个部分。
(2)学习和考试步骤:
A.平台入口:①手机端学习平台入口: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电子科技大学保卫处”,在该微信公众号下点击菜单【综合服务】——【安全教育】,入平台首页后进行学习;②PC端学习平台入口: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wb.mycourse.cn进行学习。
B.登录方式:“学校全称”处请填写“电子科技大学”,“学号/编号”处请填写您的身份证号码,“密码”处请填写您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登录方法及学习方法详见首页下方【2019新生入学前安全教育操作说明】。
(3)学习方式:登录后点击“微课学习”,进行每门课程的学习,学习完毕出现“恭喜,您已完成本微课的学习”字样方为该课程学习完毕。所有课程学习完毕方可进入考试。
(4)考试方式:所有课程学习完毕后,点击“我要考试”,方可进入考试。考卷共50题,每题2分,总分100分。总分超过或等于90分方为合格。答题时间为2个小时,不合格可补考2次。
(5)课程学习支持服务:邮箱:zhian@uestc.edu.cn。
十二、新生入学前心理健康教育须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工作要求,为更好地维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面向2019级研究生开展新生心理健康入学前教育,入学前教育主要包括线上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及在线心理自测自检,以及了解电子科技大学心理服务资源。
1.心理健康知识学习
了解心理健康知识,增加心理健康资源,请各位同学报到前通过“电子科技大学保卫处”微信公众号学习心理健康的相关知识,详细参与方法请参考《新生入学前安全教育及考试须知》。
2.心理健康自测自检
心理测试是“心理体检”,完成测试有助于了解自身,获得自我成长,乃至终生受益。请各位同学7月15号至8月25日期间打开网址www.psy.com.cn/school/dzkjdx 查看心理测试相关公告,查询并阅读《2019级研究生新生心理测试手册》,完成在线心理自测,了解自身心理健康状态。
3.了解心理健康服务资源
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面向全体研究生同学提供丰富多彩的知识类、体验类、活动类的心理健康服务,服务对象既有针对个人的心理咨询和新生回访、针对具有共同心理困扰的团体心理辅导,也有面对全体研究生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时间及参与方式见下表:
祝福每位同学在电子科技大学平衡生活,快乐科研,未来更精彩!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地址及电话: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10,028-61830031,沙河校区通信楼318,028-83208198。
十三、其他
1.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必须在开学报到前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否则不能取得学籍;除强军计划外,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新生必须在报到入学时将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学院研究生科汇总后到研招办盖章,否则不能取得学籍。
2. 新生必须准备近期正面一寸证件免冠彩色照片4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用于办理相关证件。
3. 新生应自行办理一张成都地区中国银行借记卡,并于9月10日之前将银行卡号录入到研究生管理系统(GMIS系统)中“个人信息修改”模块中,以免影响奖助学金发放。
4. 咨询电话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28-61830040 028-6183014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8-61830153
研究生院办公室:028-6183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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