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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 2019-03-26 相关院校:湖北师范大学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收复试工作,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分管院长、相关领域专家为主要成员,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学院还分别成立应用经济学复试专家组和法律硕士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1、一志愿考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应用经济学学硕(含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和法律硕士(含法学、非法学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报考学科门类A区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单。报考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相应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即可进入复试。
2、调剂考生: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及初试科目必须与调入专业及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申请调入“应用经济学”专业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应属于经济学门类,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A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时间
我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为3月30日~3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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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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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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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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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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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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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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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大楼20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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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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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应用经济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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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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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大楼21A207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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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应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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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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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大楼21A104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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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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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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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大楼21B30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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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应用经济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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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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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大楼21A10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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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考试
(应用经济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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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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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大楼21A20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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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校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复试考生须先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科技大楼206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复试费100元/生(根据鄂价费[2006]183号)。审核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④《湖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情况表》; ⑤初试准考证;⑥近期免冠照(一寸)一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没有两证者,不予录取。
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我校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复试内容
资格审核合格后,考生持研究生院复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报到并参加复试。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由学院按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自行命题、组织考试、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按《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评表》相关指标对考生进行考评,总分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单独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6分钟,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
3、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等测试。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含录像录音),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总分100分。
4、加试笔试。申请调入应用经济学专业而初试未考《数学》的考生需加试《数学》。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六、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40%)+专业笔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复试成绩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1)一志愿考生: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调剂考生: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跨学科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按以下办法折算(由高往低调):
初试成绩 = 原始成绩 - 报考学科国家线 + 调入学科国家线。
3、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学院考核认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直接计入总评成绩。
4、学校按复试总评成绩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次,具体参见《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复试体检
所有考生应参加复试体检,并在复试期间将体检单交至所在学院,相关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通知。没有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 )填报志愿,在调剂系统里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才能参加复试(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2、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的,须在网上拟录取通知发出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状态”。逾期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隐瞒未报的或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4、湖北师范大学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70761,296394592@qq.com;
学校纪委、监察处:0714-6573766,jiwei20060302@163.com.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全国各地乘坐火车至黄石北站,或者乘坐火车至武汉站后中转至黄石北站)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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