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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 2019-04-02 相关院校:中南民族大学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要求
1.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刘吉开、江莹,副组长李竣;分别成立中药学、药物化学和中药学专硕复试小组,由硕士点负责人万定荣、肖新才、徐婧任组长。
2.本复试录取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本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同时张贴在学院公告信息栏内。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4.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我院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比例为150%左右。
5.复试成绩权重(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为30%。
6.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复试工作。
7.复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189元(其中复试费100元,体检费89元),由学院代收,并按照学校财务处规定办理上交、支取手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收费。
8.按照湖北省和研究生院的要求,笔试和面试将均在11号教学楼标准化考场进行,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复试所需场地由研究生院统一分配并具体安排。面试时学院自行准备录音笔并负责保存录音内容至少3个月。
二、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学术型专业之间的调剂须在相同或相近的一级学科下进行。
从学术型专业(或专业学位)调剂到专业学位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上与调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药学院三个专业只接受统考外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不接受小语种考生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程序按照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调剂公告中的规定进行。
2.网上调剂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和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由研究生院集中办理,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三、复试工作
1.药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在不突破招生指标总额的前提下,自主调节本单位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
2.药学院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通过药学院网站公示。学院逐一电话通知一志愿复试考生。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电子版复试通知。
3.药学院按照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复试。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及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药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研招办。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学院将通知考生本人。
四、复试程序
1.资格审核
药学院复试时要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2019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由各学院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将严格审查考生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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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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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毕业生(含普通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和高职高专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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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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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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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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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鉴定表(样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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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专科)成绩单(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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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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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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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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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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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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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录取。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2.复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3月31日(星期六、星期日)
3.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分为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1)英语水平测试:
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以测试英语听力水平为主。
英语水平测试由外语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环节不少于30分钟,测试成绩由外语学院提供。
(2)笔试:
考试科目以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药学院自行组织复试试题的命制、印制、封装,统一组织考试,承担试题的安全保密责任,确保公平公正。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具体要求
a、命题:
1)命题人由学院主管领导指派,复试开始前不得公开命题人身份。
2)命题人按照我校2019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命制试题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命题人对所命试题的安全保密负完全责任。
3)试题应当合理设置题型及分值。
4)学院安排专人,按照复试人数印制笔试试卷,不得多印。试题由专人保管。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有关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
b、监考:监考人员由学院教师担任,人数不少于2名。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答题纸、信封和封条由研究生院提供)上,写在试题册上的无效。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所有答卷密封装订,交由专人保存。
c、评卷:评卷人由学院主管领导指派,评卷人对评卷结果负完全责任。学院所有专业集中评卷。
d、登分:评卷结束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照研招办设定的统一格式录入笔试成绩。
(2)面试:以专业(领域)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小组由5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组成。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法、评分规则,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过程有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记录上签字。
面试题目由学院自行命制,专人保管,面试开始前当众启封。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面试之外还需要对考生实验能力进行考核的,由学院自行组织。考核成绩记入面试成绩,实验能力考核与面试各为5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注: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4.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校医院集中体检时间为3月30日和4月8日,其他时间不受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校医院体检的考生自行到其他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复试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由学院在4月22日之前交校医院。未向校医院提交体检报告的考生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或学院承担。考生对体检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校医院体检异常和未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均须到校医院进行复查。
特别提示:请参加学校体检的考生提前准备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5.复试阶段所有材料(含笔试试题、答卷、面试和外语测试评分标准、评分记录等)复试结束后密封,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拟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之和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也不得在同一专业再次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综合成绩为依据。
综合成绩(格式由研招办提供)的计算:初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在计算总评成绩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自命题专业课成绩计入最终总评成绩;调剂考生,因不同报考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难易程度、评卷宽严尺度有差异,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自命题专业课成绩仅作参考,不计入最终总评成绩。调剂考只按照统考科目成绩和复试总评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成绩×70%+[(复试成绩)÷3×5]×30%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只计算各统考科目的成绩总分,不计算原报考单位的自命题科目成绩。
2.学院严格执行招生指标限额。对于富余的生源,不能在校内相关专业(尤其是硕士专业学位)之间调剂的,将及时通知并动员考生向外单位调剂。
3.考生的少数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及学院不承担责任。
5.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由综合成绩排名的后一名考生递补。
6.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4月25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逾期不再办理。
六、学费与奖学金
根据国家政策统一规定,我校2019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
为落实《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民大发〔2014〕12号)文件精神,提高生源质量,我校设立了生源奖学金、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及新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调动研究生学习研究积极性,我校还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加大了“三助”岗位津贴力度。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1)生源奖学金:从2014年起,对达到国家复试分数要求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入学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考生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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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录取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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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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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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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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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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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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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授予权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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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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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相关学科有博士点,否则第一志愿录取按“硕士授予权高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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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授予权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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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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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相关学科有硕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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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每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奖励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民族类专业硕士研究生,达到国家复试分数要求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该项奖学金涵盖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民族法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6个二级学科专业。获得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生源奖学金、新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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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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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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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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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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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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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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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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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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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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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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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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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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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5)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6)学校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一定会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的声誉。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
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处027-67842644
研究生院:027-67843396
2.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将派工作人员随机抽查复试录取情况。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制度保障。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会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其他
其他未详尽事宜请参照《中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doc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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