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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 2019-03-24 相关院校:湖南工商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科学选拔,向优质生源倾斜,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晓红
副组长:曾伏秋
成员:朱斌、刘乐山、刘期湘、刘利枚、刘建秋、刘赛红、李立芳、余绍黔、欧阳资生、陆杉、周鲜成、柳思维、黄福华、彭焕才、彭文忠(按姓氏笔画排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鲜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统一领导,集体决策,全面负责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方针。全程监督检查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全过程。
(二)成立学位点复试录取管理小组
学位点成立由培养单位的院长或学位点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录取管理小组,其成员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位点的复试,管理小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负责本学位点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单位复试具体工作方案。还须成立以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学位点复试录取管理小组根据需要设若干个面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5-7人组成,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另配秘书1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专人收集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学术硕士,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新闻与传播、工程(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
2、会计专业硕士、审计专业硕士初试总分、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且会计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05分,审计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180分。
3、我校会计专业硕士、法律专业硕士、国际商务专业硕士招收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复试分数要求: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会计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150分,法律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20分,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45分。
四、调剂
(一)专业目录
湖南商学院2019年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览表
一级学科名称
|
二级学科代码
|
二级学科(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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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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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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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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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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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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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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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
|
经贸学院
|
|
020105
|
世界经济
|
经贸学院
|
|
020106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经贸学院
|
|
0201Z1
|
互联网经济
|
经贸学院
|
|
应用经济学
|
0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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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学
|
经贸学院
|
020203
|
财政学
|
财金学院
|
|
020204
|
金融学
|
财金学院
|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经贸学院
|
|
020209
|
数量经济学
|
财金学院
|
|
0202Z1
|
金融工程
|
财金学院
|
|
法学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法管学院
|
030104
|
刑法学
|
法管学院
|
|
030105
|
民商法学
|
法管学院
|
|
030109
|
国际法学
|
法管学院
|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中国语言文学
|
050101
|
文艺学
|
文新学院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外国语学院
|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文新学院
|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文新学院
|
|
0501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文新学院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101
|
大数据与智能决策
|
大数据研究院
|
120102
|
物流工程与智慧物流
|
大数据研究院
|
|
120103
|
信息管理与商务智能
|
大数据研究院
|
|
120104
|
电子商务与物联网管理
|
大数据研究院
|
|
120105
|
管理系统工程
|
大数据研究院
|
|
工商管理
|
120201
|
会计学
|
会计学院
|
120202
|
企业管理
|
工管学院
|
|
120203
|
旅游管理
|
旅管学院
|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工管学院
|
|
设计学
|
130501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院
|
130502
|
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
艺术学院
|
|
130503
|
手工艺设计
|
艺术学院
|
专业学位代码
|
专业学位名称
|
领域代码
|
领域名称
|
所属单位
|
0251
|
金融
|
025101
|
金融机构管理与创新
|
财金学院
|
025102
|
资本运营与投资管理
|
财金学院
|
||
025103
|
跨国投融资管理
|
财金学院
|
||
0252
|
应用统计
|
025201
|
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
数统学院
|
025202
|
大数据分析与商务统计
|
数统学院
|
||
025203
|
经济统计建模与应用
|
数统学院
|
||
0254
|
国际商务
|
025401
|
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
|
经贸学院
|
025402
|
跨境电子商务
|
经贸学院
|
||
025403
|
国际物流与供应链
|
经贸学院
|
||
0351
|
法律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法管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法管学院
|
||
0552
|
新闻与传播
|
055201
|
媒介经营管理
|
文新学院
|
055202
|
新闻实务
|
文新学院
|
||
055203
|
广告传播实务
|
文新学院
|
||
0852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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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计信学院
|
(二)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满足我校相应成绩要求。
2、专业要求。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得填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填报该专业。
5、3月20日至3月24日,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调剂申请,研招办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6、我校所有调剂缺额为全日制计划。
7、我校法律专业硕士、国际商务专业硕士招收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复试分数要求: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法律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20分,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45分。
8、申请调剂我校经济学、管理学、工程硕士的考生,如果初试科目未考数学,则复试需要加试数学。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学校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和进度调整调剂需求,调剂需求与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三)调剂程序
1、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
3、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及时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2019年3月29日至4月1日。3月29日资格审查,3月30日笔试,3月31日面试,4月1日体检。
(二)复试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商学院本部。
(三)收费标准:根据《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收费标准为197元/生,其中复试费120元/生,体检费77元/生。未缴纳复试费、体检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1.请登录学校财务处缴费网http://pay.hnuc.edu.cn/(按Ctrl键,点开网址),点击“研究生复试费”项目进行网上交费。
2.登录名: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111111;
3.缴费时间:3月26日—3月27日;
4.缴费过程中如有系统使用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0281024(安心付客服热线)。
5.其他缴费问题,请咨询学校收费大厅电话:0731—88688283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3.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原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2)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1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00分)、外语能力测试(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复试笔试科目内容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复试考试大纲。会计硕士考生笔试《财务与会计》、《政治理论》两门,成绩分别占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150分)的三分之二、三分之一。其他专业考生笔试一门专业课,具体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除《命题设计》为3小时外其他复试笔试科目为2小时,满分150分。
2、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根据考生的作答情况,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3、外语能力测试。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50分。复试小组相关成员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六)思想品德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湖南商学院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七、录取办法
(一)在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按加权总成绩排名差额录取。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1.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二)学位点复试录取管理小组对面试小组提交的面试成绩进行审核后,将本学位点面试成绩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签章后,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处理审核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2019年9月1日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结果公示
预计于4月份在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
九、监督复议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录取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四)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位点复试录取管理小组进行复议。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所有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并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3.调剂的考生和一志愿的考生一起复试。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为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4小时之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投诉受理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731-8868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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