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8-10-29 相关院校:北京印刷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教民〔2005〕11号)精神,严格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进一步聚焦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上述生源硕士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在毕业后完成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凡是有违纪作弊记录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报考、调剂、录取。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
四、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统一入学考试和我校组织的复试。具体的报名和初试以及复试可参照《2019年北京印刷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注:报名时需填写“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并于现场确认前使用EMS将盖好章的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寄到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录取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2.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上一个教育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培养
考生达到录取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直接进入我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考生须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
七、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3.招生专业目录详见“2019年北京印刷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位代码:10015
单位名称:北京印刷学院
通讯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2600
电话: (010)60261222 梁老师、栗老师
传真: (010)60261465
网址: http://gs.bigc.edu.cn
相关附件
扫码关注
考研信息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