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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8-10-26 相关院校:重庆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2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9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院计划接收推免生94名,实际推免生(含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博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二、学院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小组
组 长: 杜春兰
副组长: 李和平 褚冬竹
成 员: 陈兰 卢峰 谢辉 张兴国 龙灏 翁季 王正 刘骏
秘 书: 孙国春
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请在重庆大学拟推免系统http://syk.cqu.edu.cn 报名,报名截止日期是2018年9月16日晚24:00。学院按照学生的报名情况通知学生,并安排学生复试。
2、复试时间2018年9月21日。9月21日(上午8:30—10:00点)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5219)报到,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
获得我院复试资格的推免生报到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2019年推免生资格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学生证及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本科作品集一本提交学院存档【含个人基本简介及近照;非设计类考生可不提交作品集,但申请仅限于学术型硕士的相应方向】,页数不超过20页,尺寸不大于A4;封面软装硬装均可,必须标注学生姓名、所在本科大学及学院名称;每个作业需标明“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需注明所有设计成员名单】;
(5)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专家推荐函)。
推免生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学院将取消推免生申请人的复试资格,通过复试录取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3、复试含专业笔试、综合面试【专业+外语】,根据学科专业进行复试。笔试时间为上午10:30-12:30;综合面试【专业+外语】时间下午14:00起。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二楼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通告栏。
注:①笔试形式:2小时专业试题,需准备必要的书写与绘图工具;
②面试形式:自我介绍、评委提问;面试演示文件为ppt或pdf格式,内容不超过15页(不包含封面及致谢页),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概况、作业展示、论文研究、各类获奖、研究生阶段基本计划等。
4、复试成绩计算:标准复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60%,二项基础分均按百分制评分后再加权相加。复试环节其他事宜安排,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5、按照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序;录取类型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学硕)或专业型研究生(专硕);非设计类本科申请人仅限学术型相应学科方向。
6、在复试(含夏令营)全过程中,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或陈述内容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学院有权取消推免生申请人的复试及录取资格;通过复试后被查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7、获得我院2018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且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2018年9月17日上午11:00前提供本科阶段正式成绩单(含排名情况,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或照片,录取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8、学生来校复试期间(本校学生除外),到学校A区或B区医院进行体检,或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复试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9、凡是获得推免资格并通过复试的学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n/tm申请我院的相关专业。我院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及时处理,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畅通,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复试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面试成绩单项低于60分(加权计分前,百分制)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未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4、实行研究生全收费制度,各学科(专业)的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备案的学费标准执行。重庆大学执行以奖励优秀为导向的学业奖学金制度,奖学金标准及比例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与复议
学院研究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投诉电话:023-65126321,023-65126327,(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023-65120702(学院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yjb-2007@163.com。
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28号)”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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