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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2-10-13 相关院校:东北大学
我校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截至2012年11月14日前,修完报考相关专业10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且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分数达到及格线)者方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013年我校单独考试的具体专业详见附件。
二、报名
考生报名分为两个必须的步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信息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辽宁省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详见辽宁省网报公告)。
(2)考生必须准确详实的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应保证上述信息在2013年7月前有效,以确保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问题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推荐免试生请到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进行确认(关于选择报名点的具体要求详见辽宁省网报公告)。
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的考生到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北大学主楼521室)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关于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考生现场确认的程序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届时请关注网报公告或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三、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学校将审查复试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学位证、准考证以及盖有原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不到或有其他问题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准考。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
(一)初试
请考生于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
初试日期为2013年1月5日—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约在2013年3月中旬公布,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
初试科目设置:
统考: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其中自命题科目346体育综合、625体育学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英语二(满分100分)。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单独考试: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各科均为我校自命题。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政治理论。
五、录取及调剂
(一)我校自2012年起将在部分学科实行一级学科统一划线,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二)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奖助学金等级及录取类别。
我校将与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协议。
我校单独考试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委托培养,工商管理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考生的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2013年我校单独考试计划预计招收40人,其中理学、工学学科门类招生人数不低于单考名额的70%。
(三)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合格分数线但没有取得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优先考虑其在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的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六、其他
(一)统考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到各学院网站查询,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购买。
(四)录取为下列专业的部分考生须选择秦皇岛分校导师,具体专业为: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科学技术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材料学、材料工程(专业学位)、通信与信息系统、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控制工程(专业学位)、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环境工程、国际贸易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数量经济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笔译。另外,材料学、材料工程(专业学位)部分考生须选择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导师。
(五)我校从2009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六)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招生方式详见《201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七)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819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网 址:http://www.graduate.neu.edu.cn
E-mail: dbdxy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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