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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专业目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2-09-22 相关院校:华东师范大学
1.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学位的代码(6位数)第3位数为5。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教育。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学术型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考生报考时应注意选择。
2.我校2013年拟招生计划数见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学校对最后录取数或有调整。接收推荐免试生数一般不超过“招生人数”的约60%。
3.我校2013年新招生专业(领域):050204德语语言文学(学术型,招生单位:外语学院),055101英语笔译(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外语学院),055102英语口译(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外语学院)。
4.我校初试科目设置变化:0401**教育学学科专业、0402**心理学学科专业、0602**历史学门类学科专业的业务课一,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专业、083500软件工程学科专业的业务课二,均为学校自命题试卷,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统考卷考试大纲。
5.考试科目中凡有选考的(即“......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注意选择。
6.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部分(学术型)学科可自主设置专业和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业,专业代码后两位为“Z*”和“J*”,专业名称前标注“★”号。
7.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一般为全日制。
金融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8.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院系所等)内按专业统一招生。
我校历史学系“中国史”“世界史”学科按研究方向招生,即按研究方向(不按学科)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
我校数学系按学科统一招生,即按学科(不按专业)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
我校光学专业按专业(不按招生单位)统一招生、即不按物理学系和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列招生,学校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按专业统一进行。
9.我校2013年招收的专业学位(不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研究生需交付培养费。
我校2013年招收的学术型研究生:录取为非定向的不需交付培养费,录取为自筹经费培养或委托培养的需交培养费。
10.我校稍后另编有事项说明、专业目录、初试范围、复试内容、招生简章、报名办法、推免生事等,请考生报名前务必阅知。
1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
1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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