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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2-08-08 相关院校:燕山大学
一、入学报到
1、报到时间及流程:
(1)9月1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
(2)9月2日至5日:举行开学典礼、进行入学教育和专业介绍
(3)9月6日:正式上课
2、报到地点:
(1)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车辆与能源学院:到东校区第7、8号公寓报到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理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国防科技学院:到西校区第8、9、10号公寓报到
3、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于8月25日至31日向所在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仍未报到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1)机械工程学院:0335-8061730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335-8387463
(3)电气工程学院:0335-8047372
(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0335-8074031
(5)经济管理学院:0335-8072209
(6)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0335-8074575
(7)理学院:0335-8074619
(8)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0335-8053530
(9)外国语学院:0335-8061733
(10)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0335-8061422
(11)车辆与能源学院:0335-8047087
(12)艺术与设计学院:0335-8387768
(13)国防科技学院:0335-8074728
4、学校于9月1日早7时至晚8时有专人在北戴河火车站进行迎新接站。
如选择乘坐公交车,请参考以下路线到达燕山大学东校区:
(1)北戴河火车站:乘四道桥汽车站至北戴河火车站直达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乘5路公交车至海滨汽车站转34路公交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2)山海关火车站:乘25路或33路公交车至四道桥汽车站转6路、32路或34路公交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前往西校区的新生可在东校区燕大宾馆门前乘坐由东校区开往西校区的校内通勤车,在材料学院站或电气学院站下车。
二、户口迁移
1、根据公安部户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其户口迁入学校,本人确定户口不迁入学校的新生,入学以后不再补办户口迁入手续。秦皇岛市生源的新生(含四区四县),其户口不迁入学校。根据往年新生入学户口迁移的情况,有些新生入学后提出需回原籍办理低保、保险、购房、房产过户、土地分红等事宜,要求户口必须迁回原籍才能办理,而户口迁入学校后,除毕业、退学、转学外,不得以其它任何事由中途迁出,需办理以上业务的新生,请慎重办理户口迁移,避免带来不便。
2、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须做到以下几点:
(1)《户口迁移证》上迁出原因应填写“大中专学校招生”,备注栏内必须填写身高、血型,迁移地址应填写“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169号”;《户口迁移证》上籍贯和出生地一栏应填写到省、市、县(县级市),不能为空白,否则不予落户;《户口迁移证》上的项目如有涂改、变更,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否则不予落户。
(2)新生入学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丢失,须在居住地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其《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持有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退回原籍确认更正后再交回学校落户,否则不予在校落户。
(3)新生须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按身份证大小规格剪贴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的左上角处,由新生本人在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时交给学院辅导员老师,同时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辅导员老师在新生报到两周内收齐《户口迁移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三、财务缴费
1、学费:非定向(公费)硕士研究生不交学费,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自筹经费(自费)硕士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人/年,分年交费,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人/年,分年交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学费为2.8万元/人,分两次交费。
2、住宿费:1200元/人/年(四人间)、800元/人/年(六人间),由学校按专业统筹安排入住四人间或六人间。
3、缴费方式:将学费、住宿费存到学校发的工行卡上(工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详见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使用须知),由学校财务处直接划卡收费,报到时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开具河北省学校专用票据。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可按“委托培养协议书”上规定的电汇方式缴费。
四、档案材料及组织关系
1、新生应将个人档案于规定时间(以调档函为准)交(寄)到所在学院档案接收部门(委托培养者除外)。
2、原为在职职工者应携带人事关系、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委托培养者除外),已经辞职者应携带解除合同原件或工作单位批准辞职文件。
3、新生应携带原单位(学校)或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包括已婚、未婚,已育者有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内容),所在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将进行登记备案。
4、共产党员应携带县级以上党委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填写“秦皇岛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燕山大学”,河北省内高校考生也可由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直接转到燕山大学党委组织部),共青团员应携带县级以上团委颁发的团员证。
五、公寓住宿
1、根据国家质监总局、教育部要求,省教育厅和省质监局统一组织了全省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展销订货会,学校已提前为学生代订质检合格的床上用品(包括棉被一条、棉褥一条、被罩两个、床单两个、枕巾两条、枕芯一个、枕套一个、毛巾被一条、蚊帐一顶、毛巾一条,代订价格430元/套),供学生到校时选购。学生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对学生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等要进行登记造册,如发现涉嫌质量问题的产品,质监部门将提示学生更换,并对销售者进行查处。
2、学生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标准为棉被规格:2100mm×1480mm(2.5kg),棉褥规格:1950mm×900mm(1.25kg),被罩、床单等按照棉被及棉褥规格配置。
3、新生可携带行李箱1至2个,长宽高尺寸不要超过415mm×530mm×300mm。
六、其他
1、新生须接受学院身份核实,新生本人、相关证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等)、新生入学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录取专业等)要一致,一经发现信息不一致,学院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需准备9张一寸蓝底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3、应届本科毕业生务必于6月1日至7月25日登录招生工作处网站,填报提交本科毕业证书编号(18位)和学士学位证书编号(16位),且入学时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进行查验,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4、未按规定交费或未交齐应带材料者,不能进行学籍注册和选课,超过两周仍缺材料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5、如对上述事宜仍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1)录取资格审查(研招办):0335-8057077
(2)迎新接站(学工处):0335-8066740
(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委组织部):0335-8057060
(4)婚育状况证明(工会):0335-8068840
(5)户口迁移(保卫处):0335-8074785
(6)公寓管理(后勤集团):0335-8067825
(7)缴费(财务处):0335-8074809
(8)银行卡使用(工行燕大支行):0335-3298159、329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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