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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7-10-27 相关院校: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2018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河北农业大学将严格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等文件执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河北农业大学计划招收“大学生士兵计划”10人。
三、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1
联系电话:0312-7521303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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