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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7-03-23 相关院校:北京农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北京农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制定我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方案,以下简称《复试录取细则》。
按照学校总体要求,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工作,积极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宣传,研究生导师要积极参与,改善研究生生源结构,努力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确保完成学院2017年招生任务。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 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 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10%-120%掌握。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 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
组长:仝其根 副组长:党登峰、伍军、张红星
成员:易欣欣、黄漫青、韩涛、刘慧、卢大新、贾明宏
秘书:段慧霞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审定复试程序、复试方式等,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组织实施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确定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和拟录取意见。
(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成及职责
1、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韩涛
2、专业型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张红星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审定复试命题、复试程序、复试方式等,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组织实施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确定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和拟录取意见。
三、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学院拟招生共计50人,其中食品科学8人,农产加工及贮藏工程8人,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农业硕士21人,非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农业硕士13人。
(一)一志愿考生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执行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保证差额复试比例为110%-120%。
我校2017年“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148 分。
(二)接收调剂考生
在保证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础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 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在符合以上四条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调剂生的总成绩、统考课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6. 我校不接收破格调剂考生、英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7. 接收调剂时优先接收校内调剂生。
8.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校内跨专业调剂考生、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调剂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4月30日)进行,否则无效。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按照学校要求提前发布复试名单,不在复试名单内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一)报到、报名资格审查(时间:3月21日上午8:30,食品楼214)
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必须从严掌握。
1.需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应届生包含按期毕业、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非应届生包含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2.验证学历(学籍):考生必须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历(学籍)信息并提交截图纸质版。如发现问题,我学院有权要求考生在4月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证明,并上交复印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3.填报复试表: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2017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4.其他材料: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 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我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学院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考生的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我学院复试由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共计170分,102分为合格。
1.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50分)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单独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实验和操作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参加考核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 面试(满分120分,其中专业面试70分,外语听力口语50分)
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学术道德品质、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技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具体分为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三个部分。
(1)考生复试时应向学院复试录取小组提交由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报考方向复试小组进行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本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考生若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也可以提交以供复试面试时使用。
(2)“专业面试”内容应当量化,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面试中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名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过程中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有条件的学科、专业可进行现场录音。考核成绩表、考生作答记录及现场录音须保留备查。每名考生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70分。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每名考生接受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4分钟。满分50分。
具体安排如下:
实验技能操作:时间:3月21日下午1:00,地点:食品楼314、303;
专业面试、外语听说面试:时间:3月21日下午1:00,地点:食品楼214、218;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
待定,体检费60元,资格审查时缴费。
注意:需空腹查血常规。
(四)心理测试
经管楼402。
五、录取
(一)以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以综评成绩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按照综评成绩在本学科专业内排名的高低,参考报考导师意见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综评成绩算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复试成绩权重比例为:按照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
(三)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规范执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严格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为准。
六、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参加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复试录取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与分专业招生指标、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和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应向社会公开,在北京农学院研招网(网址:http://yz.bua.edu.cn/)、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公示。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后一周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七、其他
(一)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接待咨询电话:010-80799079;监督、申诉电话:010-80795693;监督、申诉邮箱:buayzb@163.com;受理举报部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处、监察处,地址: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7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四)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2017年相关文件不符,以后者为准。
北京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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