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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2017-03-22 相关院校:南京理工大学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
1、复试线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名单见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a.身份证原件
b.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四位)
c.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
d.《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
e.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共100元
f.其他能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及复印件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其中同一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的,以两类招生计划总数为基数)。
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同时纳入考核考生学习经历及取得成果。
本学院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外语交流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核,总分300分,其中: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满分为100分;
3、外语交流能力考核:满分为20分;
4、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80分;
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复试总分=笔试分+面试分+外语交流能力分+实践能力考核分。
标准分计算公式如下:
标准分=标准平均分+(原始分-原始平均分)/原始分方差*标准分方差
5、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四、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资格审查:3月19日下午14:00开始,地点在电光学院一楼大厅
笔试:3月19日18:00-20:00,具体地点见电光学院二楼公告栏
面试:3月20日 8:30开始,具体地点见电光学院二楼公告栏
考前等候室:电光学院阅览室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现场。
实践能力考核:3月20日 8:30开始,具体地点见电光学院二楼公告栏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1.成绩计算:
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复试总分/300)×100
综合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0.6+复试规格化成绩×0.4
2.拟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指标,以各复试专业(组)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由高到低顺序拟录取;
2)同一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根据考生一志愿报考的类别和总成绩,按照两类招生计划分别顺序录取。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实践能力考核原始成绩低于30分者;面试原始成绩低于30分者;笔试原始成绩低于30分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分组:
一起排队计算的专业(组)
序号
|
同一复试线专业组(专业代码)
|
1
|
光学工程(080300);光学测试科学及仪器(0803Z1);光电科学与工程(0803Z2);激光科学与工程(0803Z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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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电子学(08090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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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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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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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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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与系统(0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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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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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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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信号与信息处理(081002)
|
8
|
光学工程(08520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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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工程(08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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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生物医学工程(08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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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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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
|
12
|
集成电路工程(085209)
|
六、调剂
1.全日制招生调剂
校内调剂。接收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的毕业生,优先接收参加过校级以上科研训练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开放性实验或各类竞赛等。以下专业接收少量校内调剂考生:
生物医学工程(083100)、仪器仪表工程(085203)、物理电子学(080901)、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080903)。
学院内调剂由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直接进行调剂;跨学院调剂由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3月18日前交调入学院,经审核后,学院通知同意调剂的考生参加复试。
校外调剂。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接收范围见我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优秀考生调剂的公告》。
复试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原则上接收为专业硕士。
2. 非全日制招生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复试具体安排另行公布。优先考虑接收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的毕业生,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的考生。
3.各专业调剂指标
代码
|
名称
|
人数
|
备注
|
080901
|
物理电子学
|
2-3
|
初试成绩达我院相应专业复试线。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
5
|
|
085202
|
光学工程(非)
|
35
|
|
085203
|
仪器仪表工程
|
13
|
|
085203
|
仪器仪表工程(非)
|
5
|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非)
|
65
|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
|
6-8
|
|
085230
|
生物医学工程
|
5
|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工作安排
|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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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复试工作
|
陈文建
|
025-84315431
|
eeoet008@njust.edu.cn
|
接待考生申诉
|
朱建飞
|
025-84315871
|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20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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