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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7-03-13 相关院校:重庆大学
物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
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2017年学校目前下达物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38名,其中:物理学34名,材料物理与化学2名,光学工程2名。已录取推免生:物理学2名,材料物理与化学0名,光学工程0名。
三、复试分数线
我院的复试资格分数线按照学校的分数线执行(详见http://yz.cqu.edu.cn/view.php?nid=928),不划第二次分数线,上线考生即可带齐所需材料来校参加复试。
四、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我院成立了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
(一)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蜀霞
成 员:萧倩 王少峰 蔡从中 陈世建 方亮 胡陈果 胡自翔 吴小志 吴兴刚 肖鹏 魏华 胡炳全 周小元
复试录取工作组成员由物理学院全体硕士生导师组成。
(二)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 报到:
3月15日14:30,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大楼物理学院楼研究生办公室(LE607室)报到及资格审查。
(2) 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材料:
1. 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
2.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 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
5. 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6. 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 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此类考生还需在2017年3月11日前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到我校研招办(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416室),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参加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准备两份,在所报考学院审查以前,先于2017年3月11日前交至我校研招办(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416室)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查,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9. 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若被录取可按部队要求向招生学院书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申请。
10.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于2017年3月11日前将报考登记表交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收取复试费:
复试费为150元/人。除此之外,加试考生还须再加收加试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费100元。
(4)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要求考生复试期间进行体检(重庆大学本校应届生除外)。
1. 体检时间: 2017年3月13日至3月15日每日上午8:00—12:00(16、17、20日上午可少批量补检),如部分学院因复试时间安排不能在集中体检时间参检,请考生与学院联系具体体检时间。
2. 体检地点:重庆大学B区、大学城虎溪校区校医院。
(5)复试构成及时间安排: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阶段组成,复试地点在报到时公布。
3月16日8:30~10:00 笔试
3月16日10:30开始 英语面试
3月16日14:00开始 专业面试
(6)笔试内容:
物理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学术型硕士:量子力学,参考书目:《量子力学》,周世勋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7)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
(8)加试:
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满分100分/门,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我院同等学力等加试科目:①电动力学;②热力学统计物理。
加试时间、地点在在报到时公布。
(9)其他说明: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加试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2)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将结果通知考生,发调档函或定向协议(一式二份)等。学生在报到时必须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和电话号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
3)考生最终考试成绩 = 初试总成绩/5×60% + 复试总成绩×40%;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构成为:笔试成绩*25%+英语面试*25%+专业面试*50%,其中笔试成绩、英语面试、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4)定向培养的考生应有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的证明,确定录取专业;
5)凡非定向的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发“人事档案调档函”,索取考生人事档案;
五、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678367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相关规定执行,物理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367。
物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O一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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