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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7-03-13 相关院校:重庆大学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和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印发〈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大校研〔2017〕8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
按学校相关规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具有复试资格。(不含工程管理硕士(MEM),MEM复试另行通知。)
二、复试工作组成员
1、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贵文
副组长:赵彬、竹隰生
成员:杨宇、叶堃晖、葛毛毛、向鹏成、马智利、叶晓甦、张巍、徐波、周滔、
秘书:杜永群
2、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各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要求与时间安排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7年3月14日—16日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7年3月17日(周五)上午9:00—12:00,到学院305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及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请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复试费150元/每人,加试考生再加收加试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费100元/人。复试费用将在资格审查时交。
4、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2017年3月17日(周五)下午15:00—17:00,参加专业课笔试,专业课考试科目详见《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满分100分/门。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具体加试时间及地点届时通知。
5、2017年3月18—19日,专业综合面试,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6、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并空腹于2017年3月16日(除周末外,每日上午8:00-12:00)前到学校B区校医院进行体检(16、17日可补检)。
7、复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专业综合面试占50%(5位面试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分即为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最终成绩计算规则: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复试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
4、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按最终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录取。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加试课程中任一门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调剂
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不接收调剂。
六、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26260
七、其他未尽事宜可以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工作, 联系电话:023-65126260。
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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