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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1-07-18 相关院校:天津大学
日前,天津大学发布了2011年秋季入学硕士研究生报到须知,详情如下:
天津大学2011年秋季入学硕士研究生报到须知
新同学你们好!欢迎考入天津大学。
为方便办理报到手续,现将有关报到须知提前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新同学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于2011年8月31日、9月1日到校报到,学校届时将在天津火车站设立接待站。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申明原因,提供证明,请假最多不得超过两周,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注册、交费
1、报到程序:①所有新同学先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财务处注册中心办理注册、交费手续,领取《入学通知单》。学校财务处在行政会议楼一层(第九教学楼后侧)。②凭《入学通知单》到联合办公室(由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办公室)办理其它手续。
2、下列需交培养费和住宿费的各类同学,按学习年度交纳培养费和宿费。
获得四等奖学金的同学:入学第一学年需缴纳培养费6000元;
录取为MBA的同学:每学年需缴纳培养费29000元,共计58000元;
录取为MPA的同学:每学年需缴纳培养费19000元,共计38000元;
录取为MEM的同学:每学年需缴纳培养费20000元,共计40000元;
单独考试委培的同学:每学年需缴纳培养费12500元,交费办法按委培协议条款执行;
其他委托培养的同学:每学年需缴纳培养费10000元;
需要住宿的同学:每学年另缴纳住宿费800元。
后续年度培养费和住宿费于每年8月报到注册时交纳。未按时交纳者,不能正常进行后续教学活动。
3、请新同学提前一周将你应交纳的各项费用(培养费、宿费)总和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去的建设银行龙卡中。我们将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收取你应交纳的上述各项费用。若采用银行汇款,可汇至:天津大学开户行:天津银行兴科支行帐号:103601201090008441用途:填写考生姓名。上述费用收取将不再开通现金支付方式。(注册中心电话:87402016;龙卡的问题请咨询建行天大分理处:27892562)
4、交过费的同学务必妥善保管交款收据。
5、学校研究生住宿采用“自愿申请”方式(天津市在职委培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不集中安排,请需要住宿的同学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陆网址:http://www.twt.edu.cn/suguan/index.php,登陆系统进行住宿申请(申请前需要注册天外天账号并用录取通知书编号进行“新生绑定”,实名制验证),登陆系统后,需同意《天津大学学生宿舍住宿公约》,之后填写天津大学学生住宿申请表,并自行打印该表。申请时间:2011年7月16日—2011年8月15日。申请时间截止后,没有上网登记的同学,视为放弃住宿,学校不予安排。入学报到前,学生需登陆系统查看确认自己的宿舍分配情况。所有住宿同学需交纳住宿费800元/年,由银行从储蓄卡代扣。报到当天凭录取通知书和已签字的《天津大学学生宿舍住宿公约》、《天津大学学生住宿申请表》和交费收据到联合办公地点所在学院处领取《入住通知单》和宿舍钥匙。
住宿同学的卧具可到校后在学校指定的服务点购买,也可自带。(宿管科咨询电话:022-27404556)
6、体检费、医疗保险费、身份证照相费、书费、卧具等费用报到时分别到相关部门交纳。
7、根据调整后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对贷款同学的条件有了新的要求,凡计划外考生、家庭生活确有困难、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提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绿色通道”(设在迎新联合办公处)办理学费缓交手续,然后再到注册中心办理入学手续。贷款在9月份集中办理。相关国家助学贷款规定请登录http://202.113.13.175/zx2/查询。
三、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新生凭《入学通知单》到联合办公室各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顺序可不分先后。
1、研招办:审查2011年非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有2011年非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的同学报到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审查,地点:科学图书馆一层多功能厅,时间:8月31日~9月1日。
2、学院:登记报到,领取宿舍钥匙,团员携带团员证办理团组织关系、户籍关系,领取《入学教育安排》。
3、组织关系转移: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均需要转移党组织关系。①天津本地新生党员:需开具区(县、局)党组织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天津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为“天津大学**学院”。②其他省市新生党员:需开具县级(含县级)以上的党组织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处”,去向为“天津大学**学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本人携带,报到时集中办理,注意务必在“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中注明学生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并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到学校办理接转手续。(组织部咨询电话:27403403)
4、户籍和身份证:按照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由新生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如果新生入学报到时不办理户口迁移,以后不能再补办。凡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往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或天津市南开区天津大学。
(2)户口迁出时应核对:a.户口迁移证中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中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一定要准确无误;b.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要写到市、县一级(直辖市写到区一级),备注栏中请注明身高、血型。
(3)如有信息不一致时,请在(户口迁移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页)变动项目处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民警章。
(4)办理落户手续时,需携带新生的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页、户口簿)、人口信息表(到迁出地所在派出所登陆全国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打印此表)、办理户籍落户手续专用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一寸近照一张。重要提示:新生落户手续审批时间较长,约半年以上。因此,需要用户口办理护照、登记结婚等相关事宜的新生,请在户口迁出前办理,以免耽误您的使用。咨询电话:022-27401801(天津大学保卫处户籍科),27382157公安学府街派出所(天津大学户口所辖派出所)。
5、学工部研究生科:审核调档同学们的档案办理情况,档案不到不能正式取得学籍。(咨询电话:27406409)
6、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接收定向、委培研究生的协议书。考生收到协议书后应按规定签字盖章,在报到时交到研究生院综合办。不能按时提交协议书的将不能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咨询电话:27404746)
7、校医院:按学校统一规定时间体检、办理医疗保险。保险费和体检费在新生报到时一并收取。(咨询电话:27406762)
《入学通知单》中各项内容全部办理完毕后,以班为单位收齐交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办理学籍手续,同时办理研究生证、校徽等手续,最后统一到注册中心在研究生证上加盖“已注册”章,便于返程购买学生票。(培养办咨询电话:27406406)
四、研究生学习期间待遇
学校从2008年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新入学的所有非在职硕士生(不含MBA/MPA/MEM)均享受奖学金,奖学金等级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一、二、三等奖学金可减免在学期间的全部培养费,一、二等奖学金每月还可获得相应助学金,三等奖学金不再获得助学金,四等奖学金减免在学期间的部分培养费,不再获得助学金。在职委培生(定向生)按协议规定的条款执行。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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