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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6-10-21 相关院校: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10001)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欢迎报考北京大学!
请仔细阅读本文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凡未按要求填报信息,造成不能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
1.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北京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限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凡提交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是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报名网站,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以及系统给定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时,请依据以下要求选择报考点:
①报考软件学院(017)计算机技术(085211)专业第07方向以及工业设计工程(085237)专业所有方向,选择“命题创作”科目的考生,不论京内、京外,必须选择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
②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专业“(非全日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的考生,不论京内、京外,必须选择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
③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凭所在部队发给的校验码报名,报考点选择北京大学(1101)。
其他考生按《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
4.我校允许跨报考院系或专业选择初试科目,如需跨院系或跨专业选题,请在选择考试科目界面,点击“□是否显示跨专业”,选择相应的院系(专业)后,再按研究方向选择考试科目。
5.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确保在招生工作结束前有效畅通。
6.报考我校医学部临床医学(1051)或口腔医学(1052)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研究生,仅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临床医学(1003)或口腔医学(1004)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请将本人符合报考志愿条件的毕业专业如实填写在“毕业专业”信息栏内。
7.“强军计划”考生须按所属部门提供的学科专业填报志愿,并按系统给定的科目组选择初试科目。报名结束后我校统一调整统考科目。
8.现役军人考生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定向就业”。
⒐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均不得更改。其他信息可在报名截止期限内修改。
⒑选择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的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还须完成下述程序:
⑴通过系统提供的网上支付平台足额交纳报考费;
⑵网报成功2-3个工作日后(公休日顺延),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pku.edu.cn),按《北京大学报名点应试硕士生查验报名信息及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的公告》要求查验报名结果,同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网站开通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10点。
北京大学报考点11月10日至12日期间,不设现场确认。考生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确认本人报考信息无误,上传照片结果为“审核已通过”,交费状况为“已交费”,即完成全部报名程序。
⒒选择非北京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按所选报名点要求交费、确认报考信息。
⒓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校验,并在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及时上网查看。凡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凡因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导致不能参加初试(或复试)的,责任自负。
网报期间,我校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检查校验,并将有关信息项公布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同上)首页的“通知公告”栏内,请考生按报名号查询,并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期限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核对或修改信息项。
请注意:①国内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编号须填写“证书编号”,通常为16位以上数字,前5位为颁发此证书的高校代码。不要填写证书序列号(如No:XXXXX)。②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学历须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内容包含:国家(或地区)[年度]编号。例:教留服认英[XXXX]XXXX号。
⒔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初试科目设置的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代码有所调整,凡涉及的学科专业(含跨院系选题),一律按教育部划定的所选应试科目的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进行调剂录取。请考生慎重选择。
⒕我校各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以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最终公布的录取院系、专业及人数为准。
⒖经我校确认准考的应试考生请于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⒗北京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010-62751354.010-82802338(医学部);监督电话:010-6275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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