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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6-10-14 相关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须知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司[2016]9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6]28号,简称《湖北省报名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报考点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考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6]28号)明确规定:
(一)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各招生单位招生章程等文件对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我省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考。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4206报考点生源范围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4206)报考点的生源范围如下:
1.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武汉市内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社会考生)。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在我校报考点报名。
3.报考外省招生单位的法律硕士﹝含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的湖北省内考生。
4.其他报考我校且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工作通知》明确规定可以在我校报考点报考的省内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专硕、会计硕士、审计硕士考生应就近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
(四)其他
1.湖北省考生的报考点选择以《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6]28号)相关要求为准。
有关报考点选择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研招考试”栏目(http://www.hbea.edu.cn)或相应报考点网站查询专项通知。报考点选定后不能修改,一旦选定报考点就必须到该报考点去缴费、照相并参加考试。
2.由于受考点考场容量所限,报名期间,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各报考点已报名考生人数,实时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功能,以对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分流。
3.工作或户口所在地非湖北省的考生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后均需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现场确认相关要求均以学校11月初发布的《现场确认工作通知》内容为准。
(一)网上报名
1.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2.正式网报: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网页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报名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推荐免试生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具体推免工作要求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相关通知及学校接收推免生章程等专项文件为准)。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二)现场确认
1.工作时间:2016年11月9日—13日
重要说明:我校报考点拟在现场确认开始前使用学校财务部缴费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具体以学校11月初发布的《现场确认工作通知》的要求为准。
2.确认须知:
(1)考生根据报名日程调整好自己的工作安排,提前进行网上缴费,按时、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照相、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点击了报考点而未按要求缴费、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不能用照片代替照相,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拒绝其现场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
(3)凭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现在还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4)2017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6年10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5)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通知的规定,参加初试的考生报考费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的规定,报考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400)报考费为160元。
重要提示:我校报考点拟在现场确认开始前使用学校财务部缴费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具体以学校11月初发布的《现场确认工作通知》的要求为准。
(7)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场配有无声挂钟,并统一定制文具。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文具和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文具实行“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的原则。文具供考生在考试期间使用,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由考生带走。报考点另代收文具费10元。
(8)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文具费后,不再退还。
三、注意事项
(一)政策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教育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以及招生单位的其他文件对报考要求的详细说明。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院、学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将在复试、录取检查、入学资格复核等各个阶段多次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任何阶段,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所有阶段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3.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根据教育部规定,本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视不同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要符合报考点接收生源的范围,不要选错了报考点。因为一旦选定报考点就必须到该报考点去缴费、照相并参加考试。
2.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亦用作录取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不能填错,否则将影响考试和录取。信息栏内选择的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是不能修改的,要考虑好了再填。
3.重要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研究方向上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及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①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和方向包括: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会计专硕(CFO与财富管理方向)、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
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和方向原则上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除少骨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录取。
(2)报考类别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①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填报。“录取类别”信息一经录检确定,不能修改。
②填报“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定向合同》签字盖章的定向单位一致。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填报范式如下:XX省XX市XX区+定向就业单位全称。
③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定向协议的签订。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④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必须填报“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信息必须与本人所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上的签章单位信息一致。
(3)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上的相关信息一致;
(4)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该地址将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联系电话在报名、录取期间须保持畅通,不得擅自更改。如因本人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或电话无法联系,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
(5)注意考生来源的含义。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报。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在选择考生来源时必须选择“其他”。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报考这类考试方式。不同考试方式的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不同考试方式网上报名校验码的获取方式不同。相关考生请注意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通知。
重要提示: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在到现场确认(2016年11月11日截止)之前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寄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在现场确认阶段应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的档案管理公章。
6.如报名成功后,发现确实需要修改,请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原有报名信息所对应的报名号现场不确认则自动作废。每个注册帐户可提交多条网上报名数据,无需重复注册。
四、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及考场安排查询
1.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重要提示:考生准考证为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阶段重要凭证,请注意及时下载保存电子文档,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即无法打印。
2.选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nufe.edu.cn/)查询考场安排。
五、其他
1.考生在网报期间如有疑问,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查阅相关通知信息。
2.请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研招考试”(网址:http://www.hbea.edu.cn/html/yzks/index.shtml)相关通知,或拨打咨询电话(工作日9点至12点,14点至17点):027-68880351、027-68880352、027-68880353、027-68880270。
3.或直接与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报考点联系,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各单位公布的网报公告信息和招生章程。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办公地址:南湖校区研究生院楼101室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电话:027-88386706(工作日8:00至11:30,14:00至17:00)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znufe.edu.cn/
研招办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E-mail:yjszsb@z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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