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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6-09-22 相关院校:兰州大学
兰州大学2017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名额为25人,主要用于招收国家急需的艰苦行业和艰苦地区的优秀在职人员。
二、招生专业
为兰州大学2017年招收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其本科毕业专业须满足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对毕业专业的要求。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考试科目
单独考试专业初试科目门数与相应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门数相同。其中:
(一)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单独命题。
(二)业务课试题按以下原则进行命制:
1.国家统考“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改为我校自主命题的“601高等数学(物理类)”;国家统考“303数学三”,改为我校自主命题的“602高等数学(地学类)”。
2.其它业务课初试科目及试题与相应专业全国统考方式考生考试科目及试题相同。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与报考点选择
2016年10月10-31日,考生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报考点选“兰州大学”,考试方式选“单独考试”,考试科目选择我校相关专业全国统考方式的考试科目。在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现场确认前,由学校统一将初试科目更改为单独考试的相应考试科目。
(二)现场确认
2016年11月7日-11日,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到兰州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报。并提交《毕业证》复印件1份和由2份不同专家推荐的《专家推荐书》(请从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e.lzu.edu.cn/Enroll/)中“硕士报名”栏目中下载)。
五、初试与复试
见《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六、录取与培养
1.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定向培养。考生被录取前必须与原单位、兰州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与全国统考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样,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相应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本部贵勤楼338室;传真:0931-8912440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政编码:73000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微信公众号:lzu-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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