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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西藏大学 2011-04-17 相关院校:西藏大学
一、复试通知
所有报考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生)将在我校网页公布,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所有进入复试考生按研究生处通知时间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和分值
1.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4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20分)。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见:《西藏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体检
为减轻学生负担,在复试中不安排体检,但所有复试生要签订《体检告知书》。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西藏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治表现审查表》(点击下载)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日程安排
(一)复试时间:4月21日(周四)全天,研究生处对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到所在学院报到,熟悉考场。22日(周五)全天,各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复试。23日(周六)上午,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研究生处负责。
(二)复试地点:拉萨市江苏路36号,西藏大学(老校区)。
(三)复试程序:参加复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到研究生处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了解笔试、面试工作安排。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同时须提交《西藏大学2011年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点击下载)。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必须是国家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全国民族自治地方简表:点击下载)。
六、录取
1.复试合格考生,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后,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考生培养方式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与考生总成绩排名综合确定。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替考、及思想政治道德考察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4.达到复试要求的所有考生(包括调剂生、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七、其他
考生参加复试食宿费、往返路费、复试报考费等均由考生自理。
西藏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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