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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6-06-18 相关院校:东北大学
关于举办东北大学文法学院2016年暑期学术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1923年9月东北大学文法科开始招生,1929年1月根据原国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实行大学学院制的通令,东北大学文科改为文学院,法科改为法学院。1993年,东北大学复名后,12月文法学院恢复建立
东北大学是全国理工科大学中最早获得文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之一,是全国首批24所具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学院设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公共管理(含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5个二级学科);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含15个二级学科):公共管理、法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学院拥有1个辽宁省重点学科——行政管理;设有民政部“东北大学城乡社区建设研究院”、教育部“科技政策研究”战略培育基地、科技部国家科技政策东北研究中心。
学院现有教职工73人,教授16人,副教授21人;博导13人,硕导21人。学院教师中有:有国家“万人计划”第一批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委员2人;民政部全国城乡社区建设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辽宁省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部学部委员1人、管理学部委员1人。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热烈欢迎有志学子踊跃报名参加2016年行政管理专业暑期学术夏令营活动,并期待在东北大学完成硕士学位,实现自己的梦想。
一、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毕业院校及专业须满足条件:
参加暑期学术夏令营活动的学生本科专业为: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
2017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就读学校为“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B、就读学校相应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
C、就读学校相应专业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3、学习成绩优秀,本科阶段无挂科,大学外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6月25日—7月5日。
2、报名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登陆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夏令营报名系统,查询有关通知并提交报名信息。填写《2016年东北大学夏令营报名信息简表(应届本科生)》(见附件一),准备简表备注处提及的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在入营报到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三、资格审核
将根据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等为主要评价依据,对申请者进行夏令营入围资格审查。入围者将在2016年7月10日前收到入营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收到通知的同学请及时回复确认收到邮件。参加夏令营的同学须携带信息简表及简表备注中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参加夏令营选拔活动。
四、活动日程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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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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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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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文法学院2016年暑期学术夏令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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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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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学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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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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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通知活动入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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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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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学员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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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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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与专题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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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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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面试,参观校园,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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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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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考核合格录取学生名单并通知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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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惠政策
有意于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学员,可于入营时填写《东北大学2017年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二)。在夏令营期间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填写过申请表的学员进行考核,若考核通过,将享受以下政策:
A.如果营员取得所在院校2017年推荐免试生资格,可被我校直接录取为推荐免试研究生。
B.如果营员没有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应专业,若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门类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即可获得复试资格。
六、其他内容
1、在夏令营期间我院为外校学员统一安排食宿,并为最终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外校学员报销往返路费(标准按照我校财务处相关政策执行),请大家保留好票据,报名现场确认后统一邮寄至我院报销。为本校学员提供伙食补助。
2、学员在夏令营学习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因个人行为导致的意外事故,由学员本人承担。入营前签订协议,学校将为营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3、我院今年开展夏令营的专业为行政管理。
4、我院2016年暑期学术夏令营政策,如有与国家、学校政策相冲突之处以国家、学校政策为准。
5、若发现申请材料有虚假成分,即取消申请人由此获得的利益,并保留追溯的权利。
6、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老师,电话:83688313,email:yufendiudiu@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文管学馆A209),邮编110169。
7、本方案解释权属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相关链接:
1.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http://www.graduate.neu.edu.cn/
2.本次夏令营活动其余相关通知将公布在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网站http://www.wfxy.n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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