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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北京工商大学 2011-04-01 相关院校:北京工商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2011年硕士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重点体现在为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做出新的探索,具体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机构
复试及录取工作,采取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模式。成立两级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校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调剂、复试、录取原则,指导、监督复试、录取全过程,审批最终录取名单等工作。各有关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专家参加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录取准备工作
1.制订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按要求提前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2.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各学院应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及业务能力高、公道正派、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有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明确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3.命制复试试题
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包括实践能力考核)两部分,各学院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按照研究生部的要求组织复试命题工作。
4.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
研究生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或考号,并通知考生。
5.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复试时须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等。
四、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考试。
五、复试、录取的具体原则和要求另见《2011年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六、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的校园网站和研究生部招生网站上公布。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同时加大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如有违纪违规事件,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重点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的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内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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